话说回来。
虽然樱在力哉哥和苍井悠香梨的面前,乐不可支地说着自己的爱情故事,但是她的课题可说是堆积如山。
(没问题的,毕竟这只是试验性的同居。)
诺伦也这么说了,这不过是时间比较长的「留宿活动」而已。
或者换一种说法,对于本来就住在隔壁的青梅竹马来说,这不算是什么特别困难的方案。
再说,樱先前也曾经和光同床共枕一个晚上,之后又为了接受新娘课程而频繁出入大神家。
两人早就已经是生米煮成熟饭的状态。
因此诺伦宣称,这只是一道追认事实的程序,樱甚至没必要做好什么心理准备。
可是,樱还是希望再等一下。
所谓的「同居」,就代表着两人住在同一个屋檐下。
就算这只是一道追认事实的程序,就算两者表面上只有些微的差异,这中间的差距还是相当巨大。
假如对方是自己完全没有感觉的人,樱或许反倒能够很坦然地接受。比方说,如果对方是父母指定的策略婚姻对象──虽然樱光是想像一下,就觉得头皮发麻──自己或许反而会很干脆地接受同居的事情。因为这样的同居就像是某种例行公事,也就是日常生活延长线上的某一点而已。尽管在某些地方有点不方便,不过基本上还是能用「反正生活就是这样」一语带过。和每天早上起床刷牙洗脸、换上制服打着哈欠前往学校,其实是相同性质的事情。
然而,这次的情形可不是这样子。
自己是要和正在谈恋爱的对象同居。
对方是她打从懂事起,就一直芳心暗许的男孩子。
更别说对方已经向她求婚,而自己对他的好感度也早已达到顶点。
也就是说,两人发生肉体关系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不如说,他们目前的状态甚至可说是进度落后了。两人在还没发生肉体关系之下,就直接跳到求婚阶段,顺序完全颠倒。也就是说,她和光在近期之内,将会很自然地缔结肉体关系。
正值二八年华的宫本樱,好歹也是个黄花大闺女。
尽管先前纷至沓来的各种离奇状况,已经让她变得有些见怪不怪,可是这种事情无庸置疑是人生的重大事件。
因此,虽然现在才说这个实在为时已晚──
(好。)
但是樱在内心下定了决心。
(去找爸爸和妈妈商量吧!)
†
「不行喔。」
结果,樱立刻就被打了回票。
场景来到宫本家的客厅。坐在樱面前沙发上的父亲,神情严肃地摇头说道:
「未出嫁的女儿说要和男人同居……天底下哪有父母会同意这种事情?更何况樱你还只是十六岁的高中生吧?」
「小樱,你用常识想想吧。」
坐在父亲身旁的母亲,也露出为难的笑容附和道:
「你这样子也会给大神他们家添麻烦吧?而且前阵子不是才有几个亲戚女儿住进他们家吗?就算我们家和他们家是老邻居了,来往的时候还是必须注意分际……你能明白妈妈的话吗?」
「啊、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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