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赴巫山。一场云雨。于小春口中所说脑中所想的这场“艳遇”,以上的香艳情节一个都没发生。梅(may),看来既不是模特,也不是什么篮球英雄的崇拜者,而只不过是位好演员。她极力地贴上于小春,迫不及待地邀请他回房间,大概是不想让自己下在“云顶”里的药,在大庭广众下就发挥药力。
周中白天的酒店泳池,虽说没有什么人,但要把于小春这样一个大男人弄走,也总归太显眼了。
如此说来,于小春不该抱怨。他反倒应该庆幸,感谢“梅”的不杀之恩。梅可能只是个代号——但为了方便,我们姑且继续这样称呼她——不知真姓名的她背后也许是一个分工明确、结构严密的人体器官收割组织。但好这只是假设,梅只不过是这出仙人跳的主角。
而恰恰,她的目标是在感情方面经验不算丰富,对好看女人毫无抵抗力的于小春。
外型上来看,于小春恰好也是最合适的“猎物”。
长相平平无奇,眼镜透出几分木讷,小肥胖的身材显出他平常对女性没有什么吸引力,对于模特比例的梅,于小春显然是轻轻挑逗就会就范的容易目标。在于小春打电话的期间,梅大概还恰好偷听到了他的谈话内容。“勒布朗”、“杨一鸣”、“考辛斯”这几个关键字,只要稍加留意,再加上一些简单的篮球知识串联,就能大抵推断出眼前这个其貌不扬的小个子,如果不是资深的篮球从业人士,就也和亚洲明星杨一鸣有密切的关系。
所以梅就是一名狡猾的披着漂亮皮肤的女盗贼。作为盗贼,见人识物,是她们这个行当的看家本领
她对自己的“技术”很有信心。在鸡尾酒里下的迷药,十分钟内就会发挥效果。倒计时的秒表,从梅把“云顶”递到于小春手里、他抿下第一口时,就开始滴答作响。但梅不慌不忙,她气定神闲,身体、手指、说话像一千只撩人的触手,勾得于小春心急火燎,坐立难安。这个可怜的男人大概以为遇到了真正对他心动、被他可爱但不可忽视的气概所迷住的真爱粉,酒里的迷药还未发挥作用,自己早已天旋地转,灵魂出窍。
所以梅又是一个偷心的盗贼。
“那我们一起走吧。”
于小春迫不及待。
但他不知道他迫不及待等来的,是跌进女盗贼温柔的陷阱。
从开放的露天泳池到酒店大堂再到电梯间,梅都步步贴紧于小春,而随着周遭环境的越来越私密狭小,于小春也从开始的拘谨,到慢慢放松身姿,手越搭越下,身子越挨越近,气越喘越粗。梅欲拒还迎,于小春九天揽月,一把把梅揽入怀中,嘴对嘴就要亲上。这大概是于小春做过最大胆最显露“蛮力”的事情,但他自以为,在当时打得火热的那个场景下,自己也唯有那么做,才能配得上梅热烈的挑逗。就在他用强看上去快要得逞的时候,他的酒店房间到了。于小春急匆匆打开房门,拉上梅就往里闯,像三天没吃过饭的饿汉见到了满汉全席。但也许是饿汉饿过了劲儿,又或许是迷药的药效正好发挥作用(大概更接近事情的真相),于小春感觉头晕目眩,一个趔趄,栽倒在他期盼已久的席梦思里。
等他再能醒来时,表钟已走到晚上。外面天全黑了,客房卧室通往阳台的推拉门开着,海上的风掀起门上的纱帘。意识慢慢才清晰过来——他再看自己,全身赤条条的,一瞬间他错觉自己还真的和梅发生了些什么。但他很快推翻了自己:如果发生了什么,他能有所察觉。他只是被人脱光了而已,衣服无处可循,只留下那条他带去泳池的白毛巾。
为什么会有人要偷衣服呢?
于小春很快意识到他的处境绝不是衣服被偷这么简单。他借着推拉门透过的月光四下张望,发现屋里空空如也,自己仿佛一个新生儿,被丢进这个陌生的世界里,周围没有一点他的气息和痕迹。于小春在这个酒店已经住了几天,本来电脑、衣服、行李,被他丢得到处都是,但此刻却好像都插上了翅膀,从纱帘轻抚的门边,飞走了。
在遇见梅整整七八个小时候,他才终于豁然开朗,明白自己遇上了什么人。
把他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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