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文太今天没有去上班,他请了病假,以身体不适为理由申请了一天的假期。不知道是不是新的一年开始了,他觉得自己变了很多。
以前他从来不会任意妄为,更不会随意撒谎。
那天他天真地以为阿may会突然跑回来找他,他就丢下手里的工作,不顾一切地跑回出租屋,结果令人遗憾,阿may不仅没有出现,他屋里的东西貌似也没有太大的变化,根本就不没有人进去过。他的妄想症使他在值班时间出现了空缺的状况,有人呼叫他,他也没有及时地回应。
第二天他就遭到了上司的批评,被无情地骂到狗血淋头。用他上司的话来说,那就是:你知不知道自己的工作岗位是什么?是维持治安,维持良好的秩序!你怎么能让你的个人情绪影响到你的工作呢?我不希望再有下一次!否则我会考虑给你出一封警告信!那将会意味着某些事情!你该懂了吧?他很失落很沮丧,一句话都没有反驳,双手插在裤兜里,对方还想再继续说下去,却被他无情地中断了:很抱歉!我想我最近的身体不是很舒服,我想请一天假。
被气得一阵红脸一阵青脸的上司,恼羞成怒地喊:请假?你想请假就请假?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你是一名警察!
他不耐烦地喊:总之我要请假!医生证明我晚点会补回来给你!
他的上司一下子变得怒不可遏:请假就请假!我跟你说多两句!我都快要变成精神病了!我会有精神分裂的!你走吧走吧,自己消失!人间蒸发吧!滚出去!
一番竭斯底里的辱骂使他的内心更为好受了一点。
他没有病,那是失恋后的郁结迟迟没有解开,他几乎无法忍受别人随意碰他的东西。但是他的确撒谎了,他不想上班,他很想找一个方法发泄内心的苦闷。
他很想念那晚一直戴着墨镜又很哀伤的女人,为此他也特意从精品店里买来了一副毕竟炫酷的墨镜,他尝试着戴着墨镜,以同样的姿势坐着,停留在酒吧的柜台前,但是他很快发现整个过程是很难完成的,因为戴着墨镜,超过五分钟以上,眼睛就会剧烈地产生了痛感,他忍受不了就摘下了手里的墨镜。原来戴久了会有副作用,但她那晚是如何一直戴着的呢?甚至在睡觉的时候,墨镜都没有摘下来,难道她对副作用产生了免疫?这不是他该思考的问题,他突然很关心那宗交通意外事故的判决结果,听阿may说,今天是结案陈词。他很想知道案件的结果,也很想再次看到那天盘问他的辛波斯卡弗律师。
这一下子,他终于知道自己要去哪里了。
去一号皇庭听审。
控辩双方的律师很快进入法庭内,他们都很有信心,尤其是辛波斯卡弗简直就是自信心爆棚的那种类型,一看就知道是胸有成竹的样子。
开庭!
所有人纷纷肃立而起,随后便坐下。
法官:控方律师,你可以开始结案陈词。
岚伽利站起来,面向陪审团,从头到尾一直盯着坐在被告栏里的温伯斯夫。
“各位陪审团以及法官阁下,我当事人的父亲是一个年纪老迈的老人家,因为孩子在半夜里发了高烧,他自告奋勇地下楼买药,他没有因为自己年纪大了而放慢脚步,他走路的速度仍然很快,在面对红绿灯的时间阻挠他也没有想过闯过去,但是在绿灯与红灯交替的一瞬间,可能仍然会需要一只三秒钟的时间缓冲,他年纪大了,走路的速度慢了下来,跟不上年轻人的步伐是属于正常现象。但就在这个时候,本案的被告温伯斯夫开车过马路的一瞬间,明明看到一个老人家正在过马路,他居然丝毫不考虑踩下刹车,横冲直撞直接撞过去,将我当事人的父亲直接撞倒在地上,期间他还没有立刻下来照顾死者,而是过了好一阵子才下车,我认为这并非被告受惊过度而造成的,他只是在想办法为自己脱身,到了他意识到根本无路可退的时候,他这才从车上下来照顾伤者,虽然他也有为自己的行为而作出最大限度的补救,但我们试想一下,一个驾驶者,明知道不将车子停下来是会撞伤人,他都不曾考虑过将车子停下来,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蓄意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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