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召开了死因聆讯检控官、法官、庭审、现场记录员、庭警
现场记录员宣读:时间是2019年2月2号的上午十一点三十分,发生在尖山街道中央立政路32号,也就是尖山大厦。当时发生了一宗跳楼案,死者斯雨是一名中年男子,衣衫褴褛,身无长物,一贫如洗,从尖山大厦的顶楼处跳下来当场死亡。根据后来的行政书面报告称,巡逻警员犹文太是当时负责处理这一跳楼案件的警察。
检控官站起来,拿着一份白色的文件:犹先生,你介不介意我这样称呼你?
犹文太:不介意。
检控官:请问在2019年的2月2号,也就是你赶往死者跳楼自杀的大厦的过程中,你企图阻止死者产生轻生的念头,但最终无功而回。麻烦你详细一点描述当时的情形给在座的陪审团以及法官听。
犹文太:我当时收到总部的呼叫,知道有一宗跳楼案在尖山大厦发生,我立刻赶到现场,去到现场,发现有很多好事者在那里围观,于是我便建议我的搭档苏珊留在现场负责疏散人群,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亡。接着我便一个人跑上去,我拼尽了全身的力气跑上去,但在这过程中,我不小心扭伤了脚裸,行动的速度自然就慢了下来,就在这个时候,我听到一声巨响,身为一名有着多年经验的警察,我知道斯雨已经从天台上跳了下来。
检控官:根据资料显示,你的搭档苏珊比你年轻,体能记录比你还要好,为什么你当时会选择让苏珊留在现场疏散人群,而自己跑上去救人呢?根据我手头上的资料,苏珊跑上去的速度肯定比你快,而且她也有可能不会扭伤脚。
犹文太:我当时并没有想那么多,况且苏珊警员还是新人,她从来没有接触到企图跳楼的情况,就算让她第一个跑上去,她也不能应对当时的紧急情况;相反如果我跑了上去,根据我身为警察的多年经验,我一定可以阻止他。但很可惜,在这过程中,我弄伤了自己的脚,始终没能阻止悲剧的发生。
检控官:根据死者的记录,他在自杀之前,曾经牵涉一宗偷盗案,那一次也是你处理他的,对吗?
犹文太:是的,他当时为了给他刚出生没多久的孩子偷奶粉,但失手被老板抓到。
检控官:死者当时被逮捕以后,情绪是否很失落?
犹文太:是的,他当时苦苦哀求我们不要抓他,给他一次机会,他还说不能坐牢,不然他的孩子会很可怜。
检控官:当时你有没有说过一些话刺激到死者?
犹文太:没有。
检控官:你认为造成死者产生轻生的念头,转而跳楼自杀的真正原因是什么?
犹文太:死者失业半年,妻子跟别的男人走了,丢下一个刚刚出生没多久的孩子给他,他又没有经济来源,无法给孩子提供稳定的物质需求,再到后来偷奶粉被逮捕,导致要坐牢,他无法忍受这一切,或许这就是他对这个世界萌生了极大失望念头的真正原因。
检控官:法官大人,我没有其他问题。
法官:本席想再一次提醒各位陪审团,这一次的死亡聆讯召开,主要是探讨警员犹文太在执行职务时有没有出现失职,或者处事不当的行为,以及决定死者的自杀与他的工作失误是否有重大关系,你们就要一致通过,警员犹文太是否要为死者自杀一事负上一部分责任以及裁定这一次的自杀事件的具体责任在哪个范畴。
十五分钟后
法官:陪审团,你们是否有了结果?
陪审团:法官大人,我们以五比一的投票结果决定,犹文太警员在执行职务时已经尽了一个执法人员该尽的责任,并不需要为死者的自杀负上任何的刑罚。这一次的事件我们认为死者是死于不幸,也就是自然死亡,没有人需要为这件事负责任。
法官:本席现在正式宣判,斯雨是死于不幸,没有人为此负上责任。至于死者
Loading...
内容未加载完成,请尝试【刷新网页】or【设置-关闭小说模式】or【设置-关闭广告屏蔽】~
建议使用【Firefox火狐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并收藏网址!
收藏网址:JIEQI_UR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