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49条的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下列纪律……” “一、服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礼仪;二、不得鼓掌,喧哗,哄闹,随意走动;三、不得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庭审情况,但经人民法院许可的新闻记者除外……”
宣读法庭纪律的书记员先生,西装笔挺,中气十足。
我抬头看见,金色的国徽,高悬于顶。
目光所触,皆是肃穆的暗红。
法警待我还算客气,虽跟在身后,却也未曾推搡。
我在被告席上坐下,各地蜂拥来的记者,如蝇附腥。
他们在庭前,架了八台摄像机,如恶魔窥伺的眼。
细致到,将我每条皱纹、每个毛孔都放大了研究。
出庭时,我的辩护人钱静律师嘱咐我,要尽可能将自己打扮得落魄一些。
因为强者在传媒眼中,是不受宠的——如日中天时,他们会蜂拥而上。
一旦出现危机,他们将立即反戈一击,以反思、知情、评判的角色,来表现自己的职业道德。
此时此刻,我需要将自己的疲惫和落魄,展示给全世界。
一时的屈辱算不了什么。
重要的是,这场闹剧终了,谁能成为最后的赢家。
我侧头从左边窗户中看见自己,发如飞蓬、面色灰败、浓重的黑眼圈,似熬过了这惨淡一生。
三天前,儿子宫棵回到家时,还不到上午十一点。
我砂锅里煲着的竹笋老鸭汤,还未炖透。
宫棵左边脸颊上,蔓着大块淤青,像破败屋顶上青黑的瓦色。
嘴角也开裂了,毛茸茸的后脑勺上,沾着些许枯黄稻草。
我擦擦手跟过去:“棵棵!”
宫棵将书包往沙发上一扔,“砰”地关上房门,像只斗败的公鸡。
我打落地窗内招招手,康哥走进来:“太太。”
“棵棵怎么回事?”
“跟同学打架。”
“凡事总有个原因吧?”
康哥目光躲闪:“发生了点……口角。”
“他同学说我是罪犯?”
“太太……”
我揉了揉太阳穴,“您去忙吧,看来小家伙还挺维护我的。”
如今,我坐在被告人席上,法庭全网直播,以示公正。
我绞弄着双手,突然不想宫棵看见我这般模样。
我低下头,眼眶发红。
忽听一声法槌落下,我抬头看见左侧ppt投影上,现出大副的鲜红字幕:万家地产董事长宫杉,侵占公司财产案庭审现场。
我好似被针扎了一下,硬杵着将脊背挺直。
“控制一下情绪啊。现在本庭核实被告人身份信息。宫杉,女,身份证号xxx,职业是万家地产董事长,无犯罪前科,教育程度为……”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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