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名叫何雨柱,然而,在95号院,甚至是在轧钢厂。
所有认识我的人,几乎没有几个人,会称呼我大名。
都喜欢称呼我为傻柱。
这个外号,不是别人起的,而是我那个死鬼老爹,当众喊出来的。
从那以后,这个外号,就跟随我的一生,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见到我,都会喊我傻柱。
起初我挺厌烦这个外号,不过,时间一长,我也就无所谓,愿意怎么叫就怎么叫吧。
毕竟,随着老爹何大清跟着白寡妇跑路之后。
我接手他的位置,成为轧钢厂的厨师,担任食堂的组长。
多年下来,我在工厂的食堂里也算是一号人物。
凭借着自己的厨艺,在那一方小小的天地里混得风生水起。每天看着工人们满足地吃着我做的饭菜,那是我最有成就感的时刻。
不过,最有成就感的事情,还是抖勺。
不管是谁,只要我看不顺眼的人,我都会给他抖三抖,让本来足额一份的菜,直接减少三分之一,甚至是一半。
但是,这些人却也不敢得罪我。
因为他们知道,要是敢跟我炸毛,我下次就抖得更狠。
毕竟,食堂这一亩三分地,是我何雨柱说了算。
至于他们背后的议论声音,我完全不在乎,因为他们奈何不得我,只能说几句。
说那么几句,屁用没有。
我既不会失去工作,也不会掉一块肉。
反而让我知道之后,我还会再给他们抖勺。
不过,回想起前些年,特别是52年之后的事情。
让他就不是很开心。
52年,我死鬼老爹,被白寡妇色诱,跟着一起跑了,去了保定。
我和妹妹孤苦无依,就想着去投靠他们。
谁知道,白寡妇不让我们留下,如果何大清敢留下我们兄妹,白寡妇就要跟他离婚。
哪怕是那一次,我在外面,冰天雪地的跪了一天。
何大清也没有点头答应,留下我们兄妹,还是强行给我们买了车票,送我们回了京城。
从那一刻开始,我就当自己是一个天生的孤儿。
没有父母。
母亲生雨水的时候,难产死了。
虽然何大清这么多年,又是当爹又是当妈,确实辛苦。
但是,也不是他可以抛弃我们的原因。
哪怕是你再想续弦,在京城你找一个,我也不会有任何的意见。
可是,你非得跟一个寡妇,跑到保定。
丢我们兄妹两个,留在京城。
都说虎毒不食子。
可是,你何大清,根本就不在乎我们的死活。
从那一天开始,我就已经下定决心。
这辈子就当没有了这个爹。
自己就是一个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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