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黎锦道:“不会的。做人都要守诺。一切定做细节,我们多商量些便是了。”
于是,两人便开始半是商量半是争竞地讨论起了定做的细节。
此后,黎锦与此人的讨论,十分冗长费时,但终究是商量清楚了。
黎锦定制了二十个镀银铁碗,每个十五文钱。
又有五个镀银铁盘,每个十二文钱。
镀银筷子二十双,每双八文钱。
或许还有些东西黎锦一时没能考虑到,但她现在定做的餐具就是这些了。
这些东西,因为是定做的,都是先交一半定钱,预防人定做了又不肯回来取,害得铁匠铺子因此吃亏等等。所以定钱就要先付。
黎锦本以为自己的要求,十之八九不能满足,只是抱着试试看的心进来问问而已。没想到一打听就解决了。这么看来,她也算是运气不错。
她今天耗费时间最多的也就是这里了,比叫卖的时间还要长得多。
争论讲价了许久,黎锦想起来都心烦意乱。虽然有些焦躁,但想起事情到底是解决了,依然还是很欢喜的。
在这家定制东西的时候,黎锦看到他们有个像账本的本子。
黎锦交了定金之后,他们便用本子记了日期、时间、买主、物件、形状尺寸的要求、定金多少、总价多少等等,最后让黎锦签下名字,他们又用印章盖了个印花,作为证据。
最后,铁匠铺主人又手写了一份收据给黎锦,内容与那像账本的本子上写的内容看来没什么区别,同样盖了个印花,递给黎锦。
黎锦道:“这便是完成了么?我什么时候来找你们拿货?”
店家道:“七日之内,必定完成。再过七天,你拿着这收据来找我们便可。”
黎锦道:“既是这样,我便先走了。”
黎锦出来后,对阿诚道:“今天的事情都办完了,我们先回去吧。”
“阿诚知道了。”阿诚听了微微点头,推着小推车便走在了黎锦的一边。
黎锦道:“其实你走在我前面也可以的,我不在乎。早点回家才是正事。”
阿诚听了也没移动,只是摇了摇头。
他好像从不来都走在黎锦的前面,多数时间,阿诚走在黎锦后面,偶尔、比如今天,则是走在黎锦身边。
这虽然是他对黎锦的尊重,但反而让黎锦多少有些过意不去。
黎锦过去确实是收留了流民阿诚,但也不过是收留而已。他从来不是自家的奴仆,身家性命并不真正属于黎锦。
阿诚虽然是黎锦的随从,但黎锦并不完全将他当作自己的下属。阿诚是黎锦的随从,不过是因为她需要在收留他的时候给阿诚一个身份罢了。
在黎锦的心中,阿诚本来就是随时都有权利离开的自由之人。如果他有条件到更好的地方就职,黎锦也是会真心祝福他前程锦绣的。
虽然阿诚若是离开了自己的话,黎锦应该会感到寂寞,但这份别离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她不能为了自己的自私,不让阿诚有前程。
黎锦本来就有个叫黎秀的弟弟,据父亲说出仕去了,回家时姐弟俩未能相见,实在可惜。
五年过去了,她也不知黎秀现在生得是什么模样,实在感到颇为遗憾。
阿诚的年纪比黎秀略大一点点,容貌又十分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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