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那场战,真是太精采了。首先为此称赞吧。
这封信的意是说明接下来要给你的东西,务必仔细读到最后。
言归正传──您必也听闻了流传于民间的「维廉多夫战役」名。
那应该能够轻易猜到吧。
这里指的是我本人与表妹亚斯提公爵为了保卫国土,以及执行军务的您恰巧逗留于附近的要塞,因而参与的那场战。
位在蛮族维廉多夫与我国安哈特王国的国境。
先前那场由蛮族的战,依照世俗的吟游诗人所述,似乎被取了这般名号。
那场战真是凄惨。
不分骑士或兵卒,死神的镰刀仿佛架在每个人的脖子上。
我确实受过王族的教育,但是由于初次上阵,不谙战场上的,给您造了麻烦。
由于动员亚斯提公爵家的常备军,召集了五百名士兵,但终究是不够。
战场条件实在太差。
现在回忆来,凭着区区五百人要战胜千人以上的蛮族,原本就是强人所难。
倘若死守在城里或许另别论,既是野外战又是初次上阵,实在束手无策。
今回顾才现战况有多恶劣。
我认为就算要将国境线重划在对蛮族有利的位置,也应该避免此次战,吾母莉泽洛特女王陛下也认同我这般意见。
问题在于时蛮族的总司令,同时也是人称维廉多夫史上最强的豪杰──雷肯贝儿卿并未显露任何愿意谈判的迹象。
别说是在国境线有所妥协,就连在谈判桌上全面接受对方的条件办不到,此一来能一战。
您所知,贵族一旦被轻,下场就是颜面尽失。
要我方先行让步,对方也会愿意退让。这个世上并不存在这不谙世的蠢货像的礼尚往来。
在这个世上,一旦有所退让,对方会得寸进尺。
既然雷肯贝儿卿出兵来袭,若是不先挫其威风,就连谈判无从谈。战胜败已被置于度外。
由于您也心知肚明,我才坦承以告。时我已有所觉悟,十八九将是我军败北,然而要能保住安哈特王室的面子,即使战败也无所谓。
我原本打算早早鸣金收兵。
──话虽此,后的展您所知。
在这一场维廉多夫战役,安哈特王国获胜了。
一切是拜您所赐。
尽管再怎夸奖您客气回应,但是果您不在场,一切是空谈。
毕竟就是您斩下雷肯贝儿卿的项上人头。
我在远离战场的大本营指挥──虽然身为主将,此为实在教人汗颜。
由于无法洞悉雷肯贝儿卿的渗透战术,大本营时遭受突袭,因此无法亲眼见证您立下显赫武功的瞬间。
不过亚斯提公爵不断提,我的耳朵快长茧了。
击退突袭后,于大本营首次响的那记报告,至今仍言犹在耳。
「法斯特•冯•波利多罗卿单枪匹马杀入维廉多夫大本营。对雷肯贝儿卿决斗,厮杀数百回合后惊险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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