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初四,淮安北门
一胡人勇士单枪匹马来到阵前
一匹枣红色的马骑在身下,看其高挺的身姿,应该是河套平原一代产出的,每一块肌肉都显得无比有力,眼睛更是格外有神,应该还正值年轻,一只蹄子斜立在身前一股跃跃欲试的姿态。原本的具装马凯全部卸下,只剩下一个金色的的马面甲还戴在头上,两根羽毛高高的立在一旁增添了几分气势。
马上之人,倒是铠甲武器一样不少,透过银白色的头盔只能看见眼睛,眼神中已经写定了今日的决心。一张弯弓挂在身后,另一旁上只配了三支箭。左侧是一柄弯刀刀鞘,右侧马鞍旁挂着一柄马槊,头盔上的红缨随风缓缓飘动。
“尔等主帅,可敢出门与我一战?”
史宪邻完全没有必要迎战,只要他一声令下城墙上的弓弩可以在顷刻之间将其变成刺猬。
但,他很想亲手……
当年的战争,毁了他的故土,毁了他的梦想,毁了他的家人。他不是一个好官,百姓怨他不管民情,同僚忌他诡谲无行……
可那又如何?他的意志不由他人改变。
城门缓缓放下,史宪邻着一身明光凯,骑着一匹白色玉照清,马掌更宽大,抖擞间仿佛能透过毛孔感到肌肉的呼吸。他同样配了一张弓,三支箭,左右侧各挂一支短枪。
双方对视一眼,各自向后退了一步蓄力,只听一声嘶鸣策马齐出。起初双方并没有对冲,而是默契的绕起来圈。
这是第一轮比拼弓法,那胡人背贴马背,张弓搭第一支箭,骑射时不仅要面对下半身不稳难以发力,更难的是马背的颠簸难以瞄准,为此他在马跃起的一瞬利用短暂的滞空瞄准,一箭射出。
史宪邻知骑射的要领,观其跃马一瞬便知下一步,刚侧身一躲,箭矢紧接从面前飞过。稳过身来后旋即回敬一箭,奈何对方也是老手,轻松躲了过去。双方继续两轮,仍是无有命中。
箭矢已尽,双方各自停下,彼此迎面相对。空气还没过多的凝滞,对面便已率先发难,提枪直朝前冲刺而来。骑兵对冲时,往往更长的枪就意味着更远的攻击距离,能比敌人先一步击中,把他放倒。
史宪邻虽占下风,并未胆怯,仍是提枪向前。眼见着敌人枪尖渐近,从一个细点变成一个拳头大,再到碗口那么大……机会来了,枪越长确实能越远的攻击敌人,但也意味着更笨拙的行动。
要想抓住对方的破绽,往往得自己先处于下风,才能抓住敌人刹那大意的机会。史宪邻左手抓住缰绳向后一倒,身子几乎是侧挂着地贴在马背上的躲过枪尖,趁机提枪对着对方拦腰一扫。
只听一声巨响,枪尖在敌腰间的盔甲上打出一阵火花,虽未击穿甲片但强大的冲击力还是令他吃不消。一轮对冲,只要自己没有被杀死就还有机会,还可以在再战……
一阵剧痛,竟是一支箭矢——从城楼上射来的。又是一箭击穿甲片,冲击力下他坠落马下。“卑鄙!”他咬牙恨骂。
对决之中放箭无疑是卑鄙的行径,可那又如何?史宪邻从来只在乎结果,什么对决的荣誉也好武德也好,史宪邻从不在乎。
那胡人武将刚想起身,忽然一阵剧痛自小腿传来,史宪邻在身后一枪将他的小腿钉在了地面,丝毫不给他起身再战的机会。又是一阵剧痛,另一条腿……
此刻,他根本站不起来,只得跪在地上,等待着面前这个男人结果了自己。
那终局久久没来,战死的荣耀迟迟未到,只见史宪邻牵马走回城门,没有回头。他就这么跪在城门前,难道是可恶的敌人想以此来羞辱他吗?不,不是。
他仰起头来,只见城楼上一台座弩缓缓转动对准自己,那是重型的机械,需要几个人才能操作,每支箭矢都如一根长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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