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明,是一个布娃娃。
我姓李,因为李是百家姓之首;我叫明,因为明是一个日字旁加一个月,是我两位主人――庄文曜和陆之恒――他们名字的组合。
可能有人要问了,他们的名字里哪有日和月啊?
你看庄文曜的曜,不也是日字旁嘛!至于月,《诗经》有云,“如月之恒,如日之升”。而且,我这位主人的原名和小名,就叫月。
说起来,他们两个并不是我的第一任主人。
我的第一任主人,是玩具店老板。我对他没什么特殊的感情,因为他看我的眼神和看其他玩具一样,莫得感情,只把我当赚钱工具人罢了。
但我对他还是很感激的,因为他把我摆到了橱窗最显眼的位置,才让我有幸遇到了我的第二任主人:一位美丽的女士,张馨。
她看到我第一眼,就把我买了下来,因为我长得特别像他的儿子,也就是我的第三任主人:庄文曜。
他是个平凡的高中生,十六七岁,爱玩爱闹。但他也是位很出色的男孩子,英俊帅气又幽默,大家都很喜欢他,我也是。
他经常穿着一身蓝色的迷彩服,和我一样,我更喜欢他了。
我最幸福的日子,就是每个周末,他回家之后,把我抱在怀里狠rua,释放住校生活的劳累和思乡之苦。
他会把我摆在书桌上陪他学习,把我放在床头陪他睡觉,把我当成他的玩伴、他的兄弟。
但是工作日就很难受了:主人要去上学,留我一个人孤单地望着空荡荡的房间,盼着周末的到来。
那是一个夏天,主人一家要迁居了。
我的曜主人没有把我塞进乱糟糟的行李箱,而是很仔细地把我装进他的双肩包。
这一举动,再次让我对他好感暴增。
可是好景不长,搬了新家没几天,曜主人就把我转手送给了别人。
我对第四任主人的第一印象算不上好,因为我沉浸在被曜主人抛弃的悲痛中无法自拔,以至于十分排斥新主人:陆之恒。
而且新主人第一次见到我,就亲了我一口,还自称爸爸。
曜主人是我的爸爸就算了,你凭什么做我的爸爸!
被占便宜了,我真的很生气。
但是时间久了,我发现,我的新主人,其实是个很温柔的人呐。
他会定期给我清洁身体,洗得白白。也会给我清洁衣物,晒得香香。
更重要的是,我的陆主人,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带上我!
在家里陪着我,上学去带着我,甚至有一次,陆主人去外地参加一个重要的竞赛,也带上了我!
他这样让我觉得,我在他心里的地位,比我以往任何一任主人都要重要!
我开始喜欢上他啦。
有一天,我的曜主人来陆主人家里玩,看到我之后,对他说了一句:“小明现在越来越像你了。”
我看看陆主人,又看看我自己,惊喜地发现,真的是这样诶:陆主人和我一样,都是浅棕色的发色和瞳色!而且他很爱笑,笑起来特别好看,尤其是和曜主人在一起的时候!
我对这个巧合感到高兴,可突然间,心头升起异样的感觉:
我似乎已经完全被我的陆主人征服了灵魂。
明明不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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