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爱花在梦中重新走过了自己的大半生。
18岁之前是被人人捧着的青葱岁月,在最好的年岁里因着一段恩情下嫁于人,孕育两子。然后在无趣的年月中重燃美梦,最终怀着对纸醉金迷世界的向往,抛下一切、斩断了根,成了一个异乡人流浪半生。
王爱花刚来到大城市的时候,并不是立刻就遇上了谭笠的。
她那会儿身上只带着不到一万块钱,仓促地租了个房子以后,只能抓紧找活儿计。她的第一份工作是小饭馆的服务员。但在最初找工作的时候,现实就给了她狠狠的一巴掌。年过30了,时髦的地方不要她。没有学历,高端的地方不要她。她引以为傲的美貌,在离开了贫苦的乡下以后,落在大城市里后立刻变得泯然众人。她羡慕又嫉妒地看着路上来来往往的时髦女郎,头一次陷入了深深的自卑之中。
她凭着脸,只找到了一份端盘子的工作。公主梦的初次破灭就在刚来A市的那几年。她每天下班回到自己又小又窄的蜗居当中,慢慢学着用廉价的化妆品和批发市场买来的衣服去打扮,后来她从服务员变成售货员,又变成鞋店的柜姐,然后就再无法往上了。学历与她而言就是一座跨不过的天堑。每个深夜她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家,卸了妆,连澡都没力气洗地躺在床上时,也曾有过热泪淌下,她怀念以前有个男人可以随便唤过来给自己捏腰捶腿的日子,两个小兔崽子,朝他们脑袋上一拍就会哒哒跑去给自己端茶倒水的日子。
人在苦时,她当然会怀念,也曾迷茫着,不知道自己这场大梦什么时候能彻底醒来。
她被另一个男人骗过。
那是她在做柜姐的时候。那个男人她连脸都记不清了,只记得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那人对着她毫不遮掩地微笑了好久。那个时候她还年纪尚轻,英俊的长相让她怦然心动,再加上那人的西服轿车,皮鞋手表。她觉得这人就是自己要找的道明寺了。
后来直到她怀胎4个月,才知道那人是个金融诈骗犯,开的皮包公司一朝被破获,人就立刻卷款跑路再无踪迹。走在一个深夜,值钱的东西搜罗一空,连一分钱都没给她留。第二天王爱花看着乱七八糟的家,面对上门而来的警察,连人带魂坠入悬崖。然后王爱花毫不犹豫地把那个孩子打掉了。
遇到谭笠的时候,她长了心眼,花了好长时间去确认对方的身家。坐上宝马了也不放心,担心是租的。看到手表了也不放心,担心是假的。直到看到了他的公司,去过了他的别墅。从此,王爱花决定拿下这个人。她花了十几年去打一场持久战,从地下转为地上,从偷偷摸摸变成光明正大,到最后已然是赌上了所有,去赌一个有情有义。
可是她忘了,谭笠若是有情义,又怎么会抛弃陪他历尽甘苦的发妻。
在得到谭明铠的提示以后,她通过谭笠的手机找到了谭笠的律师,得知了遗嘱的内容后,顿时肝胆俱裂,几欲发疯。谭笠把所有的产业都留给了谭明铠,只给了她一套房子区区300万以作打发。
王爱花醒来的时候,感觉从身到心已经没了一丝力气,这场做了几十年的大梦终于醒了,而醒来的时候,身边只有一个自己的儿子。
睁开眼看到林春晖的一瞬间,她的眼泪就控制不住地顺着眼角流了下来,隐没在光彩不复的发丝当中去。
自己这儿子正撑着头,形容疲惫。见到自己醒来以后,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反应,只是淡淡道:“醒了?”
王爱花脑袋还有些眩晕,可她顾不上那么多,还是撑着胳膊坐了起来,急切地拉过林春晖,张嘴就想问问题。
哪知林春晖竟快过了她先开了口。
“你先告诉我。”终于到了确认答案的时候,林春晖好不容易在王爱花沉睡期间沉淀下来的平静被打破,眼底的波涛汹涌翻腾起来。
“你插足的家庭,是不是就是老……谭明铠和陆阿姨他们家?”说这话的时候,他的指甲死死地抠着床边,虽然心里已经确认了十之八九,却还是妄想着王爱花能否认。便可自欺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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