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小杰再见陆谭是几天后。
十二月,天冷得很,出门有些小雨。他从出租屋方向一路赶来,才下公车就见对面树底下站着陆谭。隔壁店铺女老板踩着人字梯挂圣诞树,塑料做的树枝岔了方向,伸远了,刚刚好悬在陆谭头顶,偶尔随着西风点个头,就差些许距离就要勾上他的头发。
四周有路人往来,更衬得陆谭穿得单薄。过膝大衣里面只配一件薄毛衣,余下饰品只有一顶针织帽,帽檐压着眉峰和耳尖,底下是张被冻得脸颊通红的脸。陆谭双手插在口袋,两眼空洞在发呆。因为相貌招眼的缘故,他不开口时显得正经极了,半点挑不出错。但当瞧见熟人,他就踮高了脚用力挥手,眼睛亮汪汪的,雀跃就像滚沸的水蒸气似的咕嘟咕嘟溢出来。
“干嘛呀,那么热情,”横过斑马线站定了,唐小杰摸摸鼻梁,拽着陆谭往旁走两步,摸着他的手有点冷,又说,“你不怕冻啊?”
陆谭笑眯眯:“不冷不冷。”
“你摸你的手,是不是冰的?”唐小杰没好气,瞟了眼走在陆谭另一侧的段争,“你会照顾人吗?”
陆谭抽手在脸侧贴一贴,说话时嘴边呼出一团白气:“不冷。”
“你知道什么。”唐小杰嘀咕,抓了陆谭的两只手塞进衣兜,又解了自己的围巾给他系上。系完见段争正往这儿看,他后知后觉自己这举动在如今的段争看来大概有些歧义,于是自然联想去陆谭和段争这段颇受争议的关系,一时间居然不确定该说他们互为兄弟还是情人,但总是比他更亲近。
“哦,就是之前帮他忙,习惯了,”唐小杰解释,“我看他手冷冰冰的,围巾借他戴。你不介意吧?”
没那么小气,但也不至于大方。段争确实不比唐小杰细心。他纵容陆谭的选择,出门穿衣都是陆谭自己决定,他又挺爱美,不肯穿得太臃肿,非得等到冻得牙齿打架才喊冷。一想到时还有段争能抱着取暖,陆谭就更不肯多穿了。
唐小杰拉着陆谭,和他并行:“天那么冷了,你出门得多穿两件衣服,不然冻感冒了,还要花钱吃药挂水,严重的万一病死了,你说值不值得?”
陆谭正低头摆弄围巾在胸口打的结,听闻抬头:“不要死。”
“那你就得多穿衣服啊,那么臭美,”唐小杰故意轻轻踢他鞋子,“别学段争知不知道,他身体好,比你抗冻多了。”
“哦。”陆谭似懂非懂的。
唐小杰瞟他,佯装漫不经心道:“笨死了,听不懂吧?要我说,你就得找个人专门跟在你屁股后面成天伺候你,以前说你娇气,你还不高兴,现在又加上一个粗心大意的,你们能过得好吗?”
话里泛酸,唐小杰就差直接问他一句“为什么不搬回来住”了。为什么不问,是因为答案太明显,没有必要问。可唐小杰总有些莫名的委屈,觉得自己是被陆谭和段争给丢下了。像学生时代三人行里难免会被冷落的那个,尽管知道他俩的关系不仅是兄弟,更是要亲嘴上床的情人,唐小杰仍旧会小心眼地吃醋。他扭捏着不肯承认是自己曾经在陆谭身上做过寄托,他享受着被陆谭依赖,与其说是陆谭需要他,倒不如说是唐小杰希望被需要。
缘分真是种妙不可言的东西,它将段争带回陆谭身边,也把陆谭领进唐小杰的生活,又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他心底的缺陷。
不过唐小杰哪怕再不着调也知道自己做不成电灯泡。其实要说脸皮厚点儿,他也能装模作样求一求陆谭,叫他心软,但问题出在段争身上。
原本以为谈个恋爱不说把他烤化了,至少能把硬茬给摘掉几枝,谁想段争还真是“表里如一”,恋爱谈得一丝不苟,依旧霸道又直接。就像这时候,他明知道唐小杰话里有话,却对着他这个别扭样子说:“黄铭鸿可以做你的新室友。”
唐小杰蓦地脸色大变,来不及怨愤,斩钉截铁道:“多谢你好意,我觉得认识一个新朋友也许会更好。”
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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