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半个多月以来,程煜行过的并不好。
婚礼没有如期筹备,两家也闹的不欢而散。
唐琳琳在饭桌上对他破口大骂,哭花了妆,指着他的鼻子说:“你敢告诉叔叔阿姨,你究竟在外面干了什么好事,你养了个男人,还是个瘸子!!”
“你搞女人也就算了,为什么是个男人,那瘸子哪里好,哪里比我要好?”
程煜行在家里没日没夜的喝酒,连胡子都没刮,没了往日的整洁,看起来颓靡不堪。
他红着眼,瞪着唐琳琳,极力遏制着想要抬起的手,好男人是不会对女人动手的,可他早就不是什么好人了,如果他好,季深秋又怎么会走。
他目光锋利,像泡在冷水里的冰。
他拿起桌子上的红酒,像在夏日末尾喝上一瓶冰水解暑,咕咚咕咚咽进肚子里,和他的眼泪一起。
在季深秋失踪的第三天,他几乎把这座城市翻了个遍,开着车漫无目的在街上游走,把车开到没油,就停在路边,用双腿走,他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群,丝毫找不到一点这个人的身影。
就连跟他像的人都没有。
连认错人的机会都不肯给他。
他像失魂的野鬼从白天走到黑夜,最后是助理在一家破旧小饭店的角落里找到他。
他缩在那里,喝着最廉价的酒,脚边堆满了瓶子。
程煜行看到他说的第一句话是:“季深秋,找到他了吗,他回家了吗,他在家等我吗?”
助理把他扛回车上,他像被抛弃的孩子,红着眼睛嘟囔:“他说过他爱我的,他会爱我一辈子的,怎么会走了呢。”
“他是不是迷路了,他走丢了吗?”
“求你了,让他回家好不好?”
等到了家门口,程煜行不想进去,他怕看不见季深秋,这栋空荡的房子都没有了存在的意义。
他还会坐在书房里发呆,就望着那个他曾经绑过季深秋的架子,他想起自己疯了似的把季深秋囚禁起来,没日没夜的操他,把他细瘦的腿用链子死死绑着,他恨不得季深秋不能走路了,哪怕腿断掉也好,他会养着的,他会养季深秋一辈子,只要他不再走,不再拖着那条腿走出这栋房子。
他又想起季深秋胆怯的望着自己,撕心裂肺的求饶,痛哭,甚至目光空洞的望着自己,主动撅起屁股给他干,他想着那个令他心疼的画面,抬手猛的扇自己巴掌,机械性的,突如其来一下接着一下抽在自己的脸上。
啪――啪
一声又一声,清脆的在房间里回荡。
他嘴角红肿起来,流了血,可不想停下来。
嘴角的疼痛比心脏来的更猛烈,更直接,却无法取替那种无形的疼痛。
他为什么会做这么疯狂的事,怎么会这么不是人。
如果给他一次重来的机会,他一定不会了,他不会结婚,他什么也不要,公司,钱,权利,朋友,亲人,他一切都可以不要了。
他只想要季深秋。
季深秋口腔溢出一种前所未有的腥气,他想要极力掩饰自己的慌乱,可泛红的眼尾和颤抖的尾音还是出卖了他。
他把烟递给程煜行,在他们指尖快要触碰的瞬间又缩了回来。
程煜行在他面前点了根烟,深深吸了一口,缓慢地说:“秋秋,跟我回家吧。”
他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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