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这是一个最坏的时代。』
1874年,4月1日,阳光驱散泰晤士河上薄雾。
晨间七点半,乍暖还寒。餐桌就坐,先来一杯英式红茶,让离开被窝的身体暖和起来。再慢条斯理切着白瓷盘里的烟熏鳕鱼,配上涂抹橘子果酱的吐司面包。落地窗外,庭院春光融融,一天的悠闲从早餐开始。
那是属于伦敦西区的安逸清晨,遥遥相对,东区白教堂弥漫着挥之不去的破烂腥臭。
小巷,阴暗潮湿。
凯尔西清醒时头疼欲裂,发现自己俯卧倒地,像被扔进洗衣机翻滚几圈,身上没一处舒服。
她记得自己分明死透了。国际联合抓捕行动突生变故,作为特别调查部主管,她成功潜伏进犯罪集团大本营揪出首犯。而收网时总有人要断后。
当时,凯尔西选了断后,不幸在最后一刻的爆炸中被炸碎。没想到会借尸还魂回到一百三十多年前,十六岁同名的少女身上。
原主陌生的记忆涌入脑海,来不及去整理,睁眼触手可及是一大片血淋淋的红。
――这里是凶杀现场。
中年妇人长发过肩,惊惶地仰倒在血泊,脑袋重重歪向左侧。
她的裙子与内衫从上到下被利器割开,从胸口到腹部都暴露在空气中。右手死死捂在小腹上,而左手呈抓握状徒劳地垂在地面。
凯尔西正对上了妇人死不瞑目的双眼,脑中崩出了‘玛丽女士’的称呼。
玛丽,四十二岁,暂住伦敦最混乱白教堂区的妓/女。当下提起妓/女,似乎所有人都能心安理得地报以鄙夷,但玛丽并不是一个坏人。
在没钱无路可走的伦敦,是玛丽对走投无路的原主伸出了援手,无偿提供了一处歇脚的地方。谁想她们都没逃过横死的命运。
正在此时,粗犷的叫嚷声响起,“快,这边!我看得清楚,开膛杀人狂穿着灰罩衫。和大伙之前猜得不一样,他不壮实,瞧着有些瘦。”
四道急促的奔跑声由远及近,不到三五分钟就出现在巷口。
大声叫嚷的男人突得站定,不由自主退后一步,紧握住手里的木棍。
“我的上帝!三位警官,不好了!开膛手居然醒过来了,对,他脚边的尸体就是玛丽。天啊,他有没有武器?”
凯尔西按着发涨的太阳穴,刚刚立定,目光扫视附近。半米外地上有把沾满血的水果刀,背后就传来大声呵斥。
“杰森!站着不许乱动!”
雷斯垂德厉呵着与两位警员成包围状,纷纷举起左轮手//枪,对准尸体边的人。“我命令你现在双手抱头,慢慢转身!我数到三,你不照做,我们就开枪了。三……”
空荡小巷一望到底,除了五人一尸之外,没有多余的存在。
那么杰森叫谁?
不要错漏来者的用字,是他,不是她。谁是他?
凯尔西稍一垂眸,她穿着男式劳工的旧罩衫,而灯芯绒长裤裤脚早已磨破。
绿色工装被洗到发灰,眼下胸前又喷溅上大片血迹。如果视力差些,勉勉强强能叫它灰罩衫。
这一身与少女相差甚远。
维多利亚时代,以绅士与淑女的礼仪为标准。即便是荒诞剧院的舞台上,也不会演出女扮男装的戏幕。
女人几乎都一头长发,只要迈出家门,没有一个不穿束胸衣,没有一个不着裙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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