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有一朵玫瑰,那个夏天,它在我的心里生了根,发了芽,热烈地长大。
后来,它的锐刺刺穿了我的心脏,花瓣上沾满了我的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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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就要结束了,余炀自大三下学期就去了家里的公司工作,研究院里学金融的,大多在大三的时候就开始考证找实习,家里有公司的一般就直接上班了,余炀属于后者。
他本身就是爱运动的人,现在整天在办公室里坐着,难免觉得厌倦疲乏,所以就会在下班以后跟几个大学同学来研究院的篮球场上打打球。
夏末的傍晚有丝丝凉意,糅合在金暖的夕阳里,舒爽的空气钻进每一个毛孔,清而不冽,舒服到让人想叹息。
再过一个星期,就是程宴和周桥的婚礼,周桥是周舟的姐姐,而周舟是余炀十几年的发小,余炀打小是跟周舟一起被周桥骂大的,就冲这份恩情,余炀怎么着也得出席婚礼。
再说程宴,程宴是程澈的叔叔,A市最年轻的化学系教授,据说他四年前就开始求婚了,求佛似的求了四年,周桥终于答应嫁人了。
又说到程澈,程澈是周舟的男朋友。
那么关系就扯清楚了,周家的omega姐弟落入了程家alpha叔侄的手里,世界真是小得像一粒芝麻。
其实余炀和程澈他们家还有一层关系在,只是过去了四年多,这件事不提也罢。
因为实在算不上什么好事,反倒折磨得人挺疼的。
像是埋在伤口血肉里的砂砾,轻轻一揉就能掀起一整片肌肤的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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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在回忆里一晃神的功夫,余炀输了球。
朋友笑着过来撞他肩膀,问他今天怎么这么不在状态,球扔过来了也不知道接。
余炀只是笑笑,几个人一起走到长椅边喝水,其他人拿了衣服三三两两地散了,余炀晚上还要回公司处理点事,就没跟他们一起走。
他拧紧瓶盖,拿了外套穿上,今天倒是没出什么汗,被晚风一吹还有丝丝的凉意在身上乱窜,又拿起手机看,回了几条关于工作的微信,余炀打算去吃顿饭,然后回公司。
他低头看着手机往球场外走,眼看就要走到球场铁栏门边,却突然顿住了脚步,整个人以一种近乎静止的姿势牢牢站定。
不是因为手机里有什么特别的消息,而是因为空气里的那抹玫瑰香。
夹杂在清凉的风和微热的夕阳余韵里,和过往记忆里的信息素味道不谋而合,在片刻间推动着心跳往高频率奔去,点燃起不可言说的隐秘情绪,好像一秒就可以勾出旧疾,叫他发疯。
余炀有些难以置信地抬起头,待真的看清了逆光站在漫天晚霞里的那个omega时,他的脸色与眼神一瞬间冰冷下去。
靳吾栖。
那是他想了四年多,也咬牙切齿地恨了四年多的人。
回忆从未失色半分,余炀记得,四年前的靳吾栖有一头宝蓝色的短卷发,茶色的桃花眼里盛着轻佻潋滟的风情,无数次勾着他的脖子柔柔媚媚地喊“余炀”,身上的大马士革玫瑰信息素像是磨人心志的钩子,也成了后来余炀午夜梦回里最不愿面对的梦魇。
也怪他,明明对方只是玩玩而已,还在读高三的自己却偏偏动了心,竟然幼稚地要求靳吾栖等自己长大,还妄想着要成为站在他身边的值得依靠的alpha。
到头来也不过是一场笑话,靳吾栖在余炀高三毕业的暑假,留下一个升学红包和一张祝他大学快乐的字条,就飞去了国外,连“再见”两个字都吝啬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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