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晚,他们聊了很久很久。
这五年,秦笙过的很惨。
秦笙出国后,并没有过上什么大富大贵的日子,阮父给他找了一所野鸡学校,只是没到一年,秦笙就退学了。
学校不好,不是秦笙想要的,而阮父也没有帮他找好学校的意思。
出国后,阮父一直在找人监视他,秦笙不想再被控制,于是干脆放弃了学业。
那个时候,认识的一个华侨邀他一起做生意,秦笙把阮父给他的一部分学费投了进去,结果被骗了个精光。
秦笙没办法追诉,他拿着剩下的钱在美国租了个房子,开始了漫长的打工之路。
去刷过盘子,也送过外卖,天刚亮就要起,夜深了才回家,有时候一碗泡面能吃三天,累了倒头就睡,看不到任何未来。
后来,有了积蓄后,秦笙和认识的人一起开了家网店,做起了电商。因为他会中文,所以可以和国内的人沟通订货,算是某种意义上的海淘。
不过,这年头生意都不好做,遇到了通货膨胀。秦笙做了两年海淘,各种心酸也只有自己清楚。
阮蛰并不知道他这些年活的那么辛苦,所以默默把人抱紧了些。
“别做了,”阮蛰吻了吻他的额头,“太累了,别做了。”
阮蛰心里恨,他养了那么久的小孩,竟然被他爸毁了。
秦笙学习那么好,明明那么好……
秦笙笑了笑,窝在他怀里,“不做了,你养我啊?”
“我养你。”阮蛰揉了揉他的头发,“留下来吧,让我养你,就像以前一样,好吗?”
秦笙没有说话,半晌,默默点了下头。
以前,秦笙总觉得阮蛰离自己很远,虽然近在咫尺,却总是那么触不可及。
或许是因为成长环境和阶层的不同,导致他们俩之间总有一道看不见的空气墙。
秦笙每次想靠近他,却被无形中拉远。
现在好了,他们都是普通人,秦笙不用再担心自己融不进阮蛰的圈子,也不用再担心别人把他们分开。
因为这一次,他不会再松开阮蛰的手。
两个人在家里腻歪了一个星期,阮蛰不让秦笙走的方式就是做到让他下不了床。
简单又粗暴。
是阮蛰的风格。
周一的早晨,秦笙还在梦里的时候就感觉有人在看他。
他慢慢睁开眼睛,看到阮蛰坐在床边温柔的看着自己,于是伸了个懒腰,揉着眼睛问,“你怎么起那么早呀。”
他撒娇似得抬起两只胳臂,阮蛰只是笑了笑,弯下腰伸手把这个小懒虫抱进了怀里。
“我要去上班了。”阮蛰搂着他的背说。
“去画室吗?”秦笙问。
“不是,”阮蛰顿了顿,“假期结束了。”
秦笙愣了一下,慢慢松开阮蛰,他这会儿才发现,阮蛰穿的是西装。
男人的头发梳了上去,他戴着一副金丝眼镜,白色的衬衫领子上还有金属质地的装饰物,西装一尘不染,没有一丝褶皱。
手腕上的腕表看上去就很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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