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意因为阮蛰给秦笙转学的事炸了锅,哭着喊着要阮父把秦笙转回来。
但介于上次秦笙把阮意打住院了,阮父倒觉得给秦笙转学是个正确的决定,正好他还住校,平时不用回来,眼不见心不烦。
一转眼,秦笙跟阮蛰同居已经快一个月了。
秦笙开门进去的时候,阮蛰正在厨房做饭。
秦笙把钥匙放在玄关处,换了拖鞋走过去。
厨房里氤氲着水汽,锅子里不知道在煮着什么,蒸汽把锅盖顶了起来。
阮蛰围着围裙在案板上切土豆丝,他的刀工已经进步了很多,再也不是最一开始秦笙说想吃土豆丝结果端上来一盘土豆条的人了。
秦笙倚着门看了他一会儿,心绪难平。
他从来没想过阮蛰这样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业界精英,或者说一个从不会照顾人的富二代,竟然为了自己能吃的好一点,去学习做饭。
他们俩没有请保姆,阮蛰以前有一个阿姨,每周过来两次打扫卫生,但秦笙来了后就辞退了。
因为关系特殊,避免人多嘴杂,而且他们俩在家里总是腻歪在一起,阿姨过来也不方便,阮蛰就亲力亲为了。
阮蛰对他挺好的。
但是…秦笙到今天都不知道阮蛰对自己是个什么想法。
喜欢么?好像也不尽然,感觉比起喜欢,阮蛰更喜欢和他上|床。
阮蛰几乎每天都要弄他一次,有时候很快,二十分钟就能结束,但有时候则会通宵达旦。秦笙身上的吻痕永远都是新叠旧,好在都在锁骨下,也就随他去了。
…喜欢。
自生日那天后,秦笙就没有问过他“喜不喜欢”这个问题,因为秦笙无所谓。
他只是想平静的等待高考,而和阮蛰在一起最大的好处就是,他可以帮自己过的更舒服一些。
比如转学,比如搬出来住,比如远离阮意那个绝世大傻逼……虽然这些都是阮蛰主动并自愿的,但秦笙确实一定程度上,逃离了阮意。
有了第一步,逃离阮家就容易很多。
所以他对自己的定义很简单――一个干净的床伴。
可能阮蛰就是喜欢他年纪小又乖巧,没有外边那些社会上的人那么多花花肠子吧。
注意到身后有人,阮蛰回头看了他一眼,平静的问,“回来了。”
永远是这么淡如水,阮蛰总是端着,不管干什么都放不下他身上那种“居高临下”的感觉,其实秦笙挺不喜欢他端着的,但这一切都可以归结为逢场作戏,秦笙并不要求他对自己敞开心扉。
“嗯。”秦笙走过去,从背后抱住他,“今天吃什么?”
“炒土豆丝,炖肘子,还有个豆腐。”阮蛰简单的把菜名报了一遍,然后把秦笙搂在怀里,和他接了一个浅浅的吻。
秦笙身上很软,腰也细,阮蛰一手就能搂过来。
这小孩跟毒药一样,叫阮蛰上瘾。
洗完澡出来,秦笙看到床上摆着几个袋子。都是些名牌,不出意外的话,全是阮蛰给他买的。
阮蛰真的很喜欢给他买东西,好像真的把他当做一个床伴在养,企图用这些名贵的东西来维系两个人之间的关系。
但是……少年根本不想要。
秦笙深吸一口气,他走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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