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前,林濮辞职了在海潭律师事务所的工作,到了自己曾经大学在读的城市。
原本是为了一件案件,但对于他而言,还因为一个人。
大学时候,林濮和这位叫舒蒙的学长因为学校之间交流交换做项目的原因,有过短暂的交集。
当时他少年早熟,早就已经确认了自己的性向,知道自己对男孩的欲//望和感觉比女孩要多,但很长一段时间,感觉世界无趣。他少年没有亲情关爱,和同学间的感情也并不能深入,久而久之对感情就更加淡漠。
直到遇见了舒蒙。
他记得当时的舒蒙,高大帅气的医科大学霸,一双狭长的眼含情,看谁都像自己的情人。待人谦和得体,说话细声细语,谈吐也风趣优雅。
他第一次看见舒蒙的时候,对方正是来校园口接他们学校的校车。他在人群之中很是显眼,林濮多看了他两眼,他恰好回眼和林濮对视。
“我帮你拿吧。”舒蒙微笑道,“一路辛苦啦。”
“……”林濮傻兮兮地把自己的行李就这么交到了舒蒙的手上。
“你叫林濮吗?”舒蒙看着他道,“我记得你,你的宿舍就安排在我的对面,这几个月多多指教啦,学弟。”
林濮从小到大并不相信一见钟情,但至少那一刻他确信,他真的对舒蒙这个人一见钟情了。
这种感觉很奇妙,像他心如止水了二十年,在自我封闭的空间之中,灰暗深邃的长廊通道里,舒蒙这个人就是他的第一道,且唯一一道光芒,突然又意外。
这种“突然”之后居然持续,持续到现今这一秒来。
然而舒蒙这样完美的人,身边从来不缺追求者,对方似乎也把这种崇拜当作享受,像个从不吝啬散发求偶信息的公孔雀,漂亮又自知的那种。而且林濮打听到的传闻里,舒蒙并不排斥过和男性有过暧昧,他也喜欢男人这一点,让林濮开始有了信心。
要的东西要自己争取,这种信念从小到大如影随形。林濮知道想吸引对方,必然要先让自己“看起来吸引对方”。
他特别打听了舒蒙喜欢的类型,这也并不难。舒蒙喜欢看起来清纯安静的,软萌类型的。
林濮在之后的大学交换时光里,开始扮演与自己性格大相径庭的小白兔,主动接近舒蒙,果然让舒蒙对他有了非常的好感。他能感觉得到舒蒙对他特殊的照顾和体贴,甚至有过越界的一些想法,虽然都被两人生生压了下去。
一直以为这种关系可以继续深入,然而就在交换期快结束时,发生了一件他始料未及的事,他不得不迫使自己再也不想他,和他断开了所有的联系。
至此之后,就是他们再也没有见过一面的七年时间。
……
林濮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迫使自己从这种悲伤的感觉中抽离出来。他深呼吸了两下,坐到了椅子上。
半年前强硬地入住进舒蒙的家里,想着对方念及旧情,应该不至于会赶走他,事实上舒蒙确实没有。他如愿以偿地住了下来。
舒蒙也没有询问他过为什么七年前不告而别,或许也是不屑和毫不在意,他一直喜欢舒蒙这种成年人的处世态度,他和当年一样温和,但林濮能感觉得到七年之间他性格上的一些细微变化,他说不上来,但如今的舒蒙,更像是一把被柔软毛巾包裹着的、锋利冰冷的匕首。
他们在一起大半年,还陆续经历了一些事情,直到今天他们都默契地没有和彼此坦诚过这七年彼此的经历,更像是在一个屋檐下合租的一对陌生人。
所以,或许这样的距离就够了吧。
林濮处理完手上的事情,看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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