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许是借了酒劲,我察觉不到名为焦虑的情绪,满心满眼只剩英勇,双手合十,祈求天父做十分钟好人。
电梯大开,我局促地不敢迈腿,一抬眼,对上了门外站着的人。
打好的腹稿尽数作废,我站在门里,呆若木鸡。他还穿着早上的衬衣,现在一点多了,久违的熬夜叫他神色疲惫,眼圈发红。楼层里的玻璃窗向外开着,冷风直直灌进长廊。
一层是四户,我们住的1801,离公摊的窗户最近。
我迟迟没有动作,电梯无心,不会与我共情,按照建筑标准,准时缓缓朝中间并拢。沈路忽然往前迈了一步,用胳膊挡住梯门,两扇门在他胳膊左右两侧会晤,又弹了回去。
他恍然不觉疼痛,反倒露出了释然的表情。
他的痛一定是报应在我身上,不然我怎么会每一处都有了共鸣。我喘着气靠近他,像压伤的芦苇,半残的灯火,捧着那条手臂,掉下泪来。
时隔二十多年,我终于重拾孩子的本能,嚎啕大哭。
沈路眉头微蹙,他看出我醉了,认命将我抱起,像托运甚么贵重物品,谨慎小心地带回家里。
他把我放进浴缸里,满满半池水,浮起一半泡沫。我闭着眼睛,死皮赖脸做一个小孩,任由他替我涂沐浴露。
沈路教育我,宝宝,现在很晚了,不能吵到其他住户。
我今天难得聪明一回,死死抓住困惑我的东西,问他,你为什么站在电梯口等我。
万一我一夜不归,沈小王八岂不是要站上一夜。以我对他的了解,锲而不舍是他的人生条例之一。
沈路捏着毛巾给我擦脸,我实在搞不懂,他到底爱我什么――我愚蠢、拧巴、社会地位平平、相貌不比少年,但我清清楚楚地知道,他爱我。
没有人会对一个不相干的人百依百顺,除非他有所求。
我给不了沈路什么。
无论在哪一个城市,都会有成百上千比我聪明貌美又能干的男人,或是女人,前赴后继涌上来爱他。
但他心里自有一个让他铭记至今的人。
我是最适合他的人,他舍不得我,怜我天真,念我依赖他,将我死死拴在身边,然后爱我。而我们彼此心知肚明,这是另一个维度的爱,和狭义上的爱同名同姓,却天差地别。
假使我就此昏昏睡去,明天起来又是一个崭新的五年,一个不断轮回过去的五年。
但我好想活,我说――
沈路,你怎么这么残忍啊。
永远在一起是一个魔咒,是一个我永远无法跳脱出来的魔咒。
他好讶异,拧毛巾的手微微顿住,泰山崩于前,变了一瞬就恢复原貌。他的袖口折了两折,露出结实的小臂,将我裹进浴巾里。我不要他抱我,抬高腿迈出浴池,勉强站稳,胡乱擦干身上的水渍。
沈路不知所措,他看出我早已清醒,除了身体反应,哪里都不再受酒精支配,这是类回光返照的清醒。
宝宝,是不是晚上发生什么事了,他问我。
能发生什么事,不过是我盛装出席,专程去发泄一趟暌违十年的怨气。现在看来并不乐观,仅此而已。
我从未与他开诚布公谈过感情,除了当年玩笑般的解释,也高估了彼此间的契合度。
――去同学会,原本就是我的主意。牵头人通知到每一个人,我不是例外,我晓得夏翊要去。解铃还须系铃人,多简单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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