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炎夏,雨后的太阳挂得很高。
林怀鹿坐在办公室,忙碌生涩地画着图纸。
大四的课程结束了,他找到一家设计室上班。搬离学校后,在附近租了一套房子,一室一厅,最满意的地方是卧室里有个阳台,到了晚上夜风习习,能望见远处的江景,欣赏城市闪耀的夜色。
设计室里年轻人居多,几句话就能聊得很融洽,工作之余林怀鹿会赶做他的毕业作品,细致琐碎的地方较多,有时候卡壳或者遇到问题,同事们都能积极帮他出主意。
比起其他同学的时常抱怨,以及难以融入,他觉得自己的运气很好,碰上的人大多都很善良,就算不说话,也不会有人遗忘他的存在。
毕业典礼圆满结束,拿到毕业证之后就和设计室签了正式合同,工作不会太忙,但偶尔也会加班到很晚,他经常是最后一个离开的,关上灯,锁了门,楼层里暗了,整个写字楼还通亮着。
大街上行人稀少,从工作室走回家需要十来分钟,这个时点大部分小店已经歇业了,只有超市维持二十四小时供人便利,林怀鹿进去买了几袋猫粮和牛奶。
租房子没多久,在楼下的草丛里发现了一只流浪猫,很小一只,一岁不到,通身黑毛,唯一有颜色的地方是眼睛,琥珀色的,乍一看挺吓人,再看过去是满身灰尘,林怀鹿就把它捡回家了,给它取名就叫“琥珀”。
此后一人一猫互相做伴。一天中大半的时间都耗费在工作上,等下了班就回去逗一逗琥珀,或者出门走走,或者观赏一部电影,看一本书,日子平常,但也能算在他的心愿上。
周末轮到他休息,安顿好琥珀,林怀鹿就出了门。外面天蓝云白,光线强烈,晒得林怀鹿睁不开眼,如同被火烤,不得不把帽子压低,加快脚步,淡粉色的布料衬得他皮肤白/皙,鼻尖上出了一层细汗。
他今天约好和以前的舍友一起吃饭,匆匆忙忙赶过去,其他人都到齐了。
林怀鹿一下车就一路小跑,在空位坐下时还有些微微喘息,脸上裹了热汗,红扑扑的,他不好意思地朝大伙笑了笑:“抱歉,我来晚了。”
有人二话不说给他倒了一杯,林怀鹿甘愿自罚,这是寝室里的老规矩。
虽然嘴上念叨着一定要常聚,实则这还是林怀鹿转学后四个人头一回围在一桌,算一算也有两年没见了,但他们性情豪爽,彼此之间的相处还是和以往一样熟稔自然。
大家都成熟许多,风派迥异,一边喝酒,一边把从学校到社会的人生一一感慨了遍,林怀鹿和另一个人依旧很少发言,只缄默笑看,其他俩人都习惯了,打趣林怀鹿真是一点没变,又说他变得更好看了。
“怎么还戴着帽子,不热吗?”那位不爱说话的室友突然开口,就是这位曾经提醒过林怀鹿不要对谢盛太过投入,名叫陆沧,说完之后陆沧把他的帽子从头顶取下来,还替他扇了两下,说:“头发都湿了。”
在外人眼里陆沧是个学霸,高高在上,不易亲近,但林怀鹿几人都知道他外冷内热。人无完人,好在不坏,能感知别人的好、别人的暖就足够了,这也是为什么另外两个闹腾的人能和陆沧玩得愉快的原因。
“傻。”不知谁在笑,说了这么一句。
林怀鹿听了他们的话,身体却猛地僵住了,这个场景似曾相识,以前也有人这样嫌骂过他,头上的凉风轻盈,林怀鹿意识朦胧,热汗侵袭,但是他记得就是这顶渔夫帽,还是那个人给他挑的,只不过现在换成了别人。
拿回帽子,林怀鹿垂了眼,浓黑的睫毛染上了温和的柔光,打出几撮阴影,遮住了瞳仁里浅薄的心绪,陆沧几个人窥不见其中的任何暗流,仅听得一声:“我忘记了。”
大家并未察觉他的异样,也没有放在心上,这顿饭吃了好几个钟头,兴奋而又怀念,散场时条条大街已然灯火通明,繁华四起,和大家告别后,林怀鹿沿着江边,迎着微风走路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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