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过几天就新年了,街道的角角落落都十分热闹。
温随走进饭馆,果然看见坐在在窗边老位置上,那个一粒一粒吃花生米的男人。
回乡之前,刘远知又约他喝酒。
温随笑了笑,快步走过去:“远知。”
刘远知喝酒喝得正起劲,看见他来,放下酒杯朝他使劲挥手:“嗯!温随,你来了!快,坐坐坐!”
相比去年,他看上去发福不少,似乎最近过得颇为适意。刘远知一边招呼着,一边手里给温随倒酒:“上个月同学聚会,我就该和你一样,溜之大吉!恭恭敬敬去了,倒碰了一鼻子灰。”
温随拿起酒杯小小抿了一口:“怎么了,他们哪里惹你不开心?”
“我哪还有脸再去参加什么同学聚会,这还算什么同学啊,哼哼!”刘远知看上去甚是不忿,原已发红的面庞又涨了一些。“那些发达的,就等着看我们这些没出息的笑话呢!”
他不停喝着酒,似乎在那个“同学聚会”上受了不小的委屈,又这般颠三倒四地抱怨了一些,才忽然想起什么似的:“诶,你今年怎么样?”
温随原本一直安静听着,听他问了,只笑笑:“……还行。”
每年他都这样回答。
刘远知心中了然,嚼了嚼口中剩余的花生米,举杯朝温随酒杯碰了碰。玻璃杯彼此相撞,叮当脆响。
刘远知是温随大学时候的上铺。
说起来,他们还是本市名牌大学的学生。十年前考大学多难啊,而考N大更是难上加难,刘远知中学时成绩倒是不错,他父亲那时公司还没破产,也没撇下儿子老婆跑路,花了一笔钱,就送他进了个比较偏的专业。专业偏怎么了,N大的金字招牌在那儿呢。
开学的时候,他使唤着爸妈给他铺床打扫卫生,倒挺开心。刘远知叼着根棒棒糖,一转头,就看见个瘦弱的男人扛着大大小小的蛇皮袋,满头大汗地站在宿舍外面。
那副穷酸的样子,一看就是农村人。
不知为何,刘远知看见他的第一眼,想的却是,这人得多聪明,多努力,才能考到N大来啊。
他用舌头把棒棒糖顶到口腔的另一边,懒散地拍了拍那人的肩膀:“哟,舍友啊,我,刘远知,记住了啊!”
对面的人被他一拍,身子摇摇晃晃,就要站不稳了。好不容易稳住身子,才有些害羞地露出一个笑容:“你……你好……我……我叫温随。”
温随不是个会拒绝的人,在这点上,他大学里已经了吃尽亏,刘远知作为他舍友,还算多少帮了他一点,这点交情也就一直留到了现在。
后来,他们踏上社会,发现一切和过去都全然不是一回事。
后来,他们都变得一样落魄了。
唯一能做的,就是死乞白赖活在这座城市里。
遥想读书时代,真似大梦一场。
刘远知喜欢喝酒,有事没事约温随出来陪他喝酒,美曰其名“小聚”。按他的说法,酒要两个人一起喝,才算喝到味儿了,“酒逢知己千杯少”嘛。不过他们之间的关系究竟够不够得上“知己”,还真难说。
倒更像两个没出息的男人在一起抱团取暖。
刘远知话多得很,成天抱怨这个抱怨那个,真是满胸满肚的不得意,温随就安静听着,慢吞吞地绞尽脑汁安慰他,然后付了酒钱,把喝醉的男人送回家。
“唉……你这……”刘远知咂了口酒,叹息一声。
他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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