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百列打开的盒子里有两只命运之戟,形态上跟加百列之前得到的那只枪头状的命运之戟并不相同,乍看上去就是裹着铁皮的烂木头。
但加百列确确实实从上面感觉到了转世后弥赛亚承继自父神之血的力量。
比先知更加醇厚。
加百列将上次得到的命运之戟拿出来,三截放在一起,然后抬手拂过。
白中夹杂着些许鎏金色的光芒闪过,那三段甚至还生着锈的命运之戟转瞬间嵌合在一起。
一把长约五英尺的罗马制式长枪出现在加百列的掌下,正是朗基努斯之枪原本的模样,只是带着时间留给它的陈旧感。
加百列屈指扣了扣枪杆,长枪瞬间焕然一新。
要不是加百列不忘弄个幻术迷惑了办公区其他人的目光,这会儿恐怕这里就要炸锅了。
这就是朗基努斯之枪?
摩根看着这把长枪,只觉得科学的世界离他越来越远了。
但摩根仍职业病似的好奇路西法派人给加百列送来命运之戟的原因。
有关命运之戟的传说他听过不少,刚才瑞德也说过了这东西一直被历代各位统治者争夺的经历。
然后,摩根就听瑞德问加百列,真的要将这个送给弥赛亚吗。
弥赛亚是谁?
弥赛亚在希伯来语中意为受膏者,即上帝所选中的人,它的含义等同于希腊语的“基督”。
耶稣基督!
摩根目瞪口呆。
换算成bau办案模式,这就是等于将刺死受害人的武器被当做礼物送给……没死透或者重生的受害人?
多大仇!
加百列无声微笑。
正在这时,jj抱着资料走了过来。哪怕是不并不精通侧写的加百列也看出来,这是又有案子了。
加百列挥手将完整的朗基努斯之枪收进瑞德的手环里。
会议室内,jj开始介绍这这个案子。
“新墨西哥的洛根区昨天上午7:23分发现了五名受害者,他们都是洛根大学二年级的学生。”
翻看手中的材料,上面的照片呈现出受害人相当惨烈的死状。
其中四人几乎被剥下整张人皮,唯一被保留的部位就是喉咙和手腕的皮肤,这避免了大出血量,确保他们是活着被剥下皮。而剩下一人则是被插在六英尺高的木竿上,从肛门插入穿过肠道脏腑从口中穿出。他的眼耳口鼻都流出鲜血,经过当地法医检测,他并非死于酷刑而是死于疯牛病。
“疯牛病又称人类克雅氏病,病变主要集中在中枢神经系统,在脑干部有很多双侧对称性的空泡状变性伴发肥大形状细胞,在中脑灰质区神经纤维网呈现特征性海绵状变性。”
瑞德皱了一下眉,继续道:“这是一种死亡率极高的疾病,几乎达到了百分之分。但这种病的发病期在两周到十二个月之间,且病人在发病的时候会表现出全身性神经症状、精神失常、狂躁不安等等症状。如果受害人是昨天病发致死,那他之前的症状已经十分严重,我不觉得他能够正常地跟同学一起在郊外别墅度周末。”
“oops……”摩根也翻到了尸检的那一页,“大脑破坏严重,法医推算死亡时间在其他四位受害者之前。”
加百列托着下颌点了点材料,道:“完全破坏大脑的方法很多,未必真的是得了疯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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