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文中虽然哥哥英文名是Asher,但现实生活中很少有人这么叫他。除了他第一次自我介绍以外,小D老板叔等等这种比较亲的人都叫他AZ,AZ叫起来适合美国人的发音,朗朗上口,而且绝对不会和人重名。中国朋友也给他起了各种昵称,下面都会出现。
#原型的话――来自Asher本人的一封信#
To各位阅读过“哥哥的故事”这部作品的所有人,
大家好,我是Asher。首先,感谢大家一直支持我妹妹,潇潇羽歇,使她能够从头到尾坚持写完这个玩意儿――这丫头白瞎吃了二十多年白米饭,认认真真,没有半途而废完成过的事情实在屈指可数。
她从小就很喜欢写东西,一直想要成为作家,但貌似从没完成过任何一部作品。这个故事的完结,对她来说有很重要的意义,我表示十分荣幸和感激,无论是作为里面Asher的原型,或是能将自己的幸福炫耀出来的这种沾沾自喜的自恋心情。
关于真实性:
我完整读了一遍整篇故事,只能说里面90%算是真实发生过,10%左右的添油加醋,她夸大了不少事情,添加了一些虚构的衔接片段。明明是自己的事情,却被其他人用第一人称写了出来,读起来感觉特别奇怪,读完后还有种“我的妹妹其实第二性征长错了吧”的错觉,这是我的分裂第二人格吧等等,这样的想法。
关于叔:
据说叔受到很多人欢迎,特别招人稀罕。这我一直想吐槽,丫真就是一极其普通的法国大叔。芳龄二十八,每天在吃黄油和长胖之间纠结着十分痛苦的两难选择,一点逼事儿都能苦恼半天的二。扔回巴黎立刻淹没在路人甲乙丙丁的大众形象。潇潇把他的形象加工美化了,如果放在中国,他确实算是“与众不同”+“长相出众”。但搁美国,他真的就是个很大众很普通很平凡的人权律师,每天为了胜诉和黄油努力工作的一个黄毛外种人,还是特别金的那色儿,贼渗人,身上每一寸毛发都是。
关于我:
文里的Asher同样被美化加玄乎了很多因素,全文里漂亮好看这样的词眼过多了,其实原型是个平凡又正常普通的人,每天为了面包不得不早上7点起床,朝九晚五的上班族。文里潇潇把我写的太聪明了,也太完美,十九岁大学毕业也是由很多不同因素促成,并不是天才。长相身材等由于妈妈那边某些基因问题,很幸运有副小女生喜欢的面孔。不过我本人很讨厌中性模样,更偏向贝克汉姆那样的面孔。顺便说一句,他是我男神。【别告诉叔==。总之请不要把我想象一个很妖娆的男人,真的,我出门从不化妆,从没带过美瞳,有腹肌,有胸肌,有二头肌,谢谢。
关于其他人:
小D和老板是我两个很铁的哥儿们,说难听点就是臭味相投便称知己。小D很大大咧咧,性子直,脾气来得快去得更快。就跟画图板一样,上面被涂鸦的再多,一点“新建”,第二天又是一张白纸。外国人都是享乐主义,他们从不做令自己闹心的事儿,怎么开心怎么舒服怎么来。老板和我妈一辈儿,一张娃娃脸欺骗了不少人,性格也像娃娃,死老不正经的。他俩都是今日派,把每一天当做自己人生中最后一天,活的完完整整,很有意义。比如,走在路上遇见喜欢的类型,小D想都不想立刻就会冲上去跟人搭讪,绝不会浪费一分一秒去思考后果。跟着这俩祸害,我们也被带着渐渐习惯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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