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馆不大,当然如果是拿城堡比的话。至少这比我们家在巴黎的小公寓要大得多。伯爵为我安排了一名管家,一名厨娘和一名女仆。我有些哭笑不得,我一个人的日常起居居然要三个人照顾,我没觉得自己比他们高贵多少。
我带上自己的行李就算入住了。管家莫林先生大约四十五岁,他会把一切都安排好,同时也兼职我的贴身男仆。他一开始就认真了解我的爱好,希望以后能更好地服务我,这让我又是敬佩又是感激。
因为要熟悉新住所,所以我没有去诊所。下午,我的公馆迎来了第一位客人――爱丽丝。
“罗曼,这地方可不错啊,你喜欢吗?”她打量着前厅高耸的天花板、墙上精美的油画和装饰对我说。
“还不错,我才刚搬过来,哪有什么喜欢不喜欢的。”我带她来到会客厅,莫林先生为我们带来了茶和甜点就识趣地离开了。
“嘿,快看看。”爱丽丝压低了声音,迅速从手提包里拿出一叠手稿塞进我手里,“我写的小说。”
我对她的态度感到好笑,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但即使这么想着,我还是认真看了起来。很快我就看完了那些手稿。
“没有了?”我有些意犹未尽。
“家里还有。怎么样?”爱丽丝身体微微前倾,颇有些紧张。
“很不错。虽然觉得对汤姆(男主角的名字)的描写不够到位,他的性格有些没写好,心理描写也有些过少了,但总体大框架和故事节奏很好。”我客观评价。
“哦,真的吗!你觉得能发表吗?”她急切地问我。
“我觉得没问题。过几天我去伦敦取订制的礼服,可以替你去出版社问问。”我笑着说。
“太好了!谢谢你!”
“我是你表哥啊,应该的。不过什么时候我能看到后续呢,我的大作家?”
“很快。”她接过手稿站起身,“我该走了,明天给你看后面的。”
我又去诊所报道了几天,很显然,乔纳先生对我的本事很不以为然,在他看来,我是空有理论没有实践,因此他只允许我为伤者做简单的包扎――护士也能干的工作。我乐得清闲,反正凭着父母的遗产,我就是不工作也没问题;留在这里也是我舍不得舅舅一家的亲情,这工作倒是我打发时间用的。
礼服做好了,我去伦敦取,顺便带上了爱丽丝的手稿。事实上,除了取礼服和帮爱丽丝出版小说之外,我还有一件要做的事――挑选送给爱丽丝的生日礼物。一天时间可能有些紧张,所以我得在一小时内买好礼物。
在火车上我就开始思索送什么好。在巴黎时,我会送那些女孩子们一些鲜花,或者廉价的小饰品,发卡耳环之类。但我确实不知道该送爱丽丝什么好――我们认识也不过几天。但为了讨她欢心――这是不抱什么目的,单纯地希望她高兴,我想送她一条水晶项链。女孩子都喜欢亮晶晶的漂亮的东西,她们喜欢能让自己更漂亮的东西。水晶项链的价格在我承受范围内,而且适合她那样的年轻女孩子。
打定主意后,下了火车我就迅速去了最大的一家首饰店。一进店,漂亮的导购小姐就殷切上前询问。说实话,我的衣着看起来也不是非常富贵,我想她是冲着我的脸来的。
“我想挑一条水晶项链。”我老老实实地说出了目的,毕竟我想的是速战速决。
“给女朋友?”她有些紧张地问。
“不,是表妹,她马上要成年了。”我说,如果是在巴黎,我准会故意说些话逗逗她的,不过现在……算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这条粉色的项链会适合她。”她很快为我挑出了一条项链,我看了看,确实很漂亮,大概会适合爱丽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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