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忆症?
西斜的太阳从巨大的落地玻璃窗照射进来,办公室里暖烘烘的。老猫懒懒地倚靠在沙发上,让阳光从头到脚把自己裹在里面。那模样,还真像一只猫。
每个人都把眼光停留在老猫的身上,细细咂巴着“超忆症”这个词儿。
萧溪言道:“博尔赫斯有一部小说,叫《博闻强记的富内斯》,里面的人物能记得每一座山林中每一株树的每一片叶子,而且还记得每次看到或回想到它时的形状;他还能把某天见到的朝霞,跟一本记忆中的精装书封面的纹理进行比较。”
张扬:“你在说鬼故事呢?现实中能有这种人吗?”
萧溪言:“老大,你是专家,你说呢?”
蓝田:“前段时间,有个女孩把自己的故事放到instagram,说自己从两岁开始,每一天的细节,她都能清楚地记起来。只要告诉她一个日期,她的脑子里就像放电影那样把那天重演一遍。超忆症其实是一种罕见的残疾,患者非常不幸的,缺少了忘记这个功能。”
萧溪言:“是啊,超忆症者的脑子是没法休息的,每时每刻都有回忆在头脑里循环播放。”
蓝田:“但是老猫会忘记,而且忘得这么彻底,这又跟超忆症不符。”
一直慈爱地投喂老猫的穆歌说:“这还不简单,硬盘满了呗,当机重启!”她摸摸老猫的头:“这病也太吓人了,不怕哈,咱多吃点。”
蓝田笑道:“妈子这个观点有意思。人的大脑能装得很,没那么容易满,不过一个人要巨细无遗什么都忘不了,未免太痛苦,所以到了忍受不了的时候,有可能会劝服自己的大脑排除掉记忆。”
萧溪言:“超忆者的自我催眠?”
蓝田缓缓道:“嗯。人的脑力活动复杂得很,说不定确实有这种特殊案例。要是这样,他不是真的忘记,只不过是硬硬压抑住而已,就像在大脑里建了个密室,把所有东西都堆在里面。”
他们一起看向老猫,却见他除了吃食,对他们的话一点都不感兴趣。他耷拉着那“违建”的脑袋,马上就要睡着的样子。
蓝田长眉一扬:“只要我们搜到那间密室,想办法打开来,就能找出他杀人虐尸的证据。”
穆歌脸都白了,反驳道:“老猫怎么可能杀人?他那么好看,那么有礼貌,一看就是好孩子!”
办公室里的几个男人一起露出不以为然的表情。
这时候,培成背着双肩包进了办公室。几个男人心想,培成跟其他女人不一样,或许能公正点。
张扬指着老猫:“Dr.培,你说他会是杀人凶手吗?”
培成:“不可能,长那么帅,怎么会杀人。”
几个男人一起掀桌子。培成冷冰冰道:“从生物学的角度说,杀人是一件很耗费机能的事情,长得好看的人,要比别人容易获得资源,能靠脸解决的事,干嘛非要动手?所以帅哥美女一般不会杀人。”
张扬叹口气:“母的都一样,见到好看的就腿软。”穆歌:“你见到总部的美女,不也没了膝盖?你这是性别歧视啊。”
两人针锋相对,就这没营养的话题吵了半小时。蓝田端详老猫俊秀的脸蛋,心想培成的话也不无道理。他三言两语就把血衣给毁了,事后他们从清洁大妈那里找回衣服,已经什么痕迹都检验不出来。这种模样和智商都足以操纵别人的,干嘛非要杀人不可?
但这种理论的前提是,凶手是在理智的情况下行凶。而大半的凶杀,都是在某种冲动下触发的,凶手已经没法理智地权衡轻重,这样说的话,无论条件多优越的,都有可能会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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