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出乎温庭预料的,他以为他第一个夜晚将难以入眠,结果是没多久就睡了过去,而且一夜无梦。睁开眼睛的时候,温庭有一瞬间的茫然,很快的又回过神。
这里是温庭的家。
床头的闹钟显示现在是早晨六点,从来不懒床的温庭起身去了衣帽间换上一身白色的运动服,戴上口罩和帽子出了门,没多远就到了公园。
天色还没大亮,早晨的公园里人不多,时不时的可以看见牵着大狗小狗的年轻人和中年人,还有些大爷大妈或溜达或磨牙。清晨稀薄的阳光照在草地上,油汪汪的颜色让人心情愉悦,深呼吸一口新鲜干净的空气,温庭带上耳机开始跑步。路过一个练习劈腿的老大爷,温庭口罩下的嘴角弯了弯。
与单调的跑步机相比,温庭还是更喜欢在公园跑步,能感受这种充满生机的气息和清新的空气是种很不错的体会。
比起其他人穿着随意的散步晨跑,戴着帽子和口罩的温庭看起来有些诡异,不时有路人向温庭行注目礼,温庭毫不在意,比起被人认出小艺人去公园跑步,还是当一个不愿意露脸的陌生人更好一些。
温庭这么想着,就看见对面远远的一个同样晨跑的影子,穿着一身黑色的运动服,带着黑色的口罩和帽子,和温庭一身白帽子白口罩白运动服相比,两个人简直就像一对黑白双煞。
两个身高相仿,同样不愿意露脸的人很快拉近了距离,露在口罩外的两双眼睛,一双是清澈的琥珀色,一双是浓重的深黑色。两个人彼此对视一眼,很快错身而过,彼此都没有多看一眼。
黑色运动服的池成勋出了公园回到公寓,一打开门,扑鼻而来的酒气就让他下意识的皱了皱眉头。昨天从来不喝酒的元熙因为心情不好喝了个醉醺醺,向来自制力很强的孟惊川也不知道发什么疯一直给卓覃灌酒,乐得看人笑话的顾尔沁一高兴也喝多了,脱了鞋在大马路上疯跑,导致池成勋成了唯一清醒点的人,后果就是费了好大的力气给几个人弄回自己家,在充满酒气的家里度过了难熬的一晚,早晨醒了被酒气熏的再也待不住,迫不及待的跑到公园去晨跑。
沙发上睡着没卸妆还流着口水的顾尔沁,地板上卓覃撅着臀/部小狗一样的打着呼噜,旁边是一只腿跨在卓覃脖子上睡在白色地毯上的孟惊川,元熙抱着茶几的一条腿坐着身子,紧闭的眼睛底下可以看见已经干涸的泪痕。
池成勋看的头疼熏的头更疼,怕几个人着凉,找了毛毯给每个人盖上,又把窗口打开一条小缝散散屋子里浑浊的空气。洗了个舒服的热水澡,池成勋惦记着几个人宿醉起来不会好受,就熬了一大锅粥。做完这一切,这群毫无形象的酒鬼也纷纷转醒。
第一个醒的人是顾尔沁,她是被肉粥的香味馋醒的。飞快的跑到浴室冲洗了一下,顾尔沁就开始坐到餐桌上大快朵颐。孟惊川和卓覃也陆续醒过来,卓覃因为孟惊川跨在脖子上的腿还炸毛了一番。等到元熙也醒了,几个人轮番洗漱吃了早饭,卓覃打了个饱嗝捏了捏眉心,忍着脑袋里的眩晕感说:“啊,真不想动。”
“不行。”元熙皱起眉毛,一脸正经的说:“说好要去安家的。”
卓覃连忙摆手:“去去去,没说不去。”其实他真的很想睡个回笼觉。
“唔,现在太早,九点的时候你们再过去吧。”顾尔沁咽下热粥,抬头看了看电子钟,现在是八点四十,她一会有工作,安家是去不成了。
池成勋“嗯”了一声,站起身说:“等你们刷好碗也差不多到时间了。”
“不会吧……”卓覃哀嚎,“吃个粥还要刷碗?”
池成勋双手环胸靠在墙壁上看了看卓覃身上穿的自己的衬衫,似笑非笑的说:“不然你继续穿你自己的衣服?”皱巴巴带着酒水污渍和烟酒味的衣服。
孟惊川和元熙默不作声的端起碗去了厨房,顾尔沁眨了眨眼:“我不用了吧?我可没穿你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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