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哥,你真的打算和王天鸣合作干买卖?”送走了王天鸣,林逸和小帅重新回到经理室坐好,小帅一边给林逸倒上一杯红酒,一边问。
“嗯。”林逸笑笑,端起了酒杯,杯子里的红酒在灯光下显得红润如血,放射着迷离的光芒,林逸已经逐渐喜欢上了这种没事喝一杯红酒的生活。
“我知道你想问什么,既然那块地拿下来可以赚大钱,我为什么还要带着王天鸣一起干,而不是自己单独干是么?”林逸笑着问,小帅笑笑点头,林逸从桌子上小帅的烟盒里抽出一支哈瓦那雪茄,他的哈瓦那已经吸光了,小帅立刻给林逸点燃了烟。
“咱们都是黑道出身,这样的生意咱们不方便出面是一个原因,不过最重要的原因却是想要开这个项目到项目完工,需要大笔的资金,有了他的科技公司的介入,除了他们将要投入的大笔资金外,我们还可以以千天科技的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想必王天鸣是不敢拒绝的,到时候就等于我们一分钱不花,却干成了大买卖。”林逸说。
“好了,我要去南区丽锋酒店看看,毕竟明天晚上还要在那里会会马堂的秃头佬秃头和阿东两个混蛋呢。”林逸说到秃头和阿东的时候,口气相当轻蔑。
“那好吧,我送林逸下去。”小帅说,林逸挥挥手表示没有必要,目光却停留在小帅的腰间,嘿嘿笑着说:“小帅,兄弟明天就要去谈判了,要是谈不拢就会干起来,这一干起来自然难免危险,不如你把刚刚那支手枪送给我防身怎么样?”
“我日!”小帅心里暗骂一声,早知道这位林逸这样不要面子,连手下兄弟的东西都开口索取,自己刚刚说什么也不把这把沙漠之鹰亮出来了,这可是自己托了几层关系,才从俄罗斯那边弄进来的。只是林逸都已经开口了,自己能说不么?显然是不可能的!
“嘿嘿,既然大哥喜欢,拿去就是了。”林逸笑着说,说话的同时已经从腰间抽出了那把银白色的沙漠之鹰手枪,缓缓的放在桌子上。
男人,没有不爱枪的!
看着眼前硕大的银白色凶物,林逸真是说不出的喜欢,当小帅刚刚将手枪放在桌上,林逸第一时间就抄起了这把人间凶器――沙漠之鹰,好重,这是林逸的第一感觉。
“大哥,这把沙漠之鹰的总重量高达四斤多,口径12.7毫米,枪口爆出的烟火很大,容易灼伤人的眼睛,而且每次装弹只有七,后坐力还特别大,根本不适用,不如改天我送你一把实用性更强的好枪算了。”莫五笑着说,这把沙漠之鹰是莫五的心爱之物,若是能够劝说林逸放弃,自然最好。
“重一点没事,正好可以锻炼臂力,至于装弹少、后坐力都没关系,我又不会拿着它去杀人!
”林逸笑着说,小帅舍不得将沙漠之鹰送出去的心思都挂在脸上了,林逸岂会看不出来,只是自己实在喜欢这把枪,再说以小帅的路子再宽弄一把就是了,这家伙的路子可比自己宽多了。
沙漠之鹰这样的凶器,拿在黑社会手里,与其说是拿它来pk倒不如说拿它来装b更实际一点,硕大的枪身加上沉重的质量,简直就是一个小铁锤,而且其人间凶器的造型更是能够让敌人心胆皆丧。想起日后自己的敌人看见自己从衣服里摸出恐怖的沙鹰手枪,立刻就吓得跪地求饶的样子,林逸就哈哈哈的笑起来。
小帅见自己的劝说没起到效果,无奈的摇头,转身从经理室紧锁着的保险柜中取出两盒沙漠之鹰专用的子弹,放在桌上:“林逸,这是沙漠之鹰专用的子弹,以后用完了,你再来拿……”
“哈哈,那可多谢小帅了。”林逸嘿嘿笑着说,将硕大的沙漠之鹰**后腰,顺手抓起桌子上小帅的雪茄,塞入自己的口袋中,然后抓起两盒沙漠之鹰的专用子弹塞入小帅为他准备好的手提包里,嘴里叼着粗大的雪茄,心满意足的转身离开。
小帅看着林逸的背影,无奈地摇了摇头。他知道,林逸的行事风格一向大胆而直接,但这次他似乎有些过于轻率了。小帅心中清楚,沙漠之鹰虽然威力巨大,但同时也极易引起注意,林逸这样公然携带,无疑是在冒险。
林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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