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个月以来,我在白天勤奋的处理我未完的案件,塞尔维亚的余党还觊觎著我的性命,他们的首脑死去了,但他的手下依然对我念念不忘,他们想要复仇,可又不敢明目张胆,我不会坐以待毙,坐著等死不是我的行事风格,我必须在他们下手解决我之前,先解决掉他们。
消除悲痛最好的方式就是工作,我像个从不歇息的捕鱼者,将这些漏网的小鱼一只一只的从阴沟里抓回来,送上电椅。
我经常忙的忘记进食,一到了夜晚就百般煎熬,夜晚是那麽的漫长,而我对John的想念又是那麽的强烈。
我在穿衣镜前安静的扣上衬衫纽扣,走到外面,倒了一杯水喝完,我站在起居室里,穿上大衣,手臂经过丝绸内衬的袖筒时发出“唰”一声的响动,我的动作在悄然无声的起居室里显得格外突兀,这里是那麽的沈寂,仿佛整个世界的静默都凝聚在我身边。
屋子里几乎维持著原样,墙上的弹孔有增无减,骷髅头的画像蒙上一层细灰,我依然会每天订阅报纸,随手放在书桌的对面,他的笔记本现在换我在用,他的马克杯静静的搁置在桌角,同样布上了灰尘,我走动到桌子边,皱起眉,感到不悦,我将杯子拿回厨房里,在水龙头下冲干净,放置在杯架上,我调整了一下他的小茶匙的位置,接著走回起居室,我伸出手,抚摸著空荡荡的单人沙发,我抚摸著沙发粗糙的靠背,就像在抚摸他原来的主人一样。
“该出门了,John。”我拍了拍沙发後背,然後将我的猎鹿帽在手中转了一圈,戴到头上,走了出去。
我的手上戴著一枚还来不及交换的婚戒,他的戒指通过一条项链挂在我的脖子上,我坐进楼下的餐馆里,点了两杯咖啡,一杯不加糖的,放在我的对面,杯沿上方缠绕著热腾腾的雾气,我望著伦敦的雨季,气温转冷,眼看著离圣诞又不远了。
老板在柜台里抱著菜单沈默了一会儿,过了几分锺,他还是把一盏玻璃杯装著的小蜡烛端过来,放在两杯咖啡的中间,暗黄色的火焰在我桌子中间晃动,我一直在凝视著细细的雨珠刷过广告牌,突然被他的举措吵嚷到,我抬起头扫视了他一眼。
老板尴尬的笑了笑:“快下雪了,Holmes。”
“嗯哼,那又怎样。今年会下雪,明年也照样会下雪,雪从来不曾停止过,一点意义也没有。”
老板瞠目结舌的盯著我的头顶,也难怪他会如此讶异,上一回雪季时,我和John面对面坐在这里,气氛是那麽的温馨和融洽,我们谈笑风生,彼此间的眼光顾盼生辉,今天我坐在这儿,只徒留一个冷清的灰色背影。
老板无奈的走开了,我再次望向那杯逐渐冷却的咖啡杯,回想起数年前在巴斯克维尔的某个清晨,我可爱的John受宠若惊的喝下我放了药剂的甜咖啡,他在晨光雾色中冲我嘟囔埋怨他其实不爱加糖,但他还是在我面前把杯子喝到见底了。
我的John愿意为我付出一切,他也从来无法真正的拒绝我,为何那时我不能彻底明白他的这份心意,那会儿,我觉得他一直不敢爱我,但事实不是这样的,John勇敢的不得了,他敢於追求他想要的,只是我却迟迟不懂得我也多少应该主动的朝他走前一步,我冷淡的态度和高傲的心性让他没有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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