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午。阳光灿烂。陆小凤从金鱼胡同里走出来,沿着虽古老却繁华的街道大步前行,虽然又是通宵未睡,他看来还是精力充沛,神气得很。街道上红男绿女来来往往,两旁的大小店铺生意兴隆,他虽然已惹上了一身麻烦,心情还是很愉快。因为他喜欢人,也很招别人喜欢。
本来系在他腰上的缎带,现在他都已解下来,搭在肩上。六条缎带他已送出去三条,一条给了老实和尚,一条给了唐天纵,还有一条被司空摘星偷了去。现在他只希望能将剩下来的这三个烫手的热山芋赶快送出去,唯一的问题是,他还没有选择好对象。
想要缎带的人很多,谁也不想错过这场举世罕见的决斗,而名额越少就越珍贵,人们总是希冀一些与众不同来凸显自己的地位,而通常这样的人还有一个毛病――自以为是!
陆小凤本想好好的吃一顿,他的桌上是一碗已煨得烂透了的红烧鱼翅,旁边的酒温的正好,不冷也不热,刚好入口。但总有人瞧不惯他清闲的模样,总要找些麻烦。
司马紫衣看来总是容光焕发的一张脸,已变得铁青,冷冷道:“莫忘记这是五万两银子。”在他看来,五万两银子已经是一笔巨大的财富,普通人有了这笔钱财,已可无忧无虑的过一辈子了。
但陆小凤是普通人?他当然不是,所以他叹了口气,道:“你若再让我安安静静的吃完这碗鱼翅,我情愿给你五万两!”这话说的相当不客气,但任谁疲惫不堪的时候语气也不会好到哪里去。
司马紫衣铁青的脸又胀得通红,旁边桌上已有人忍不住“噗哧”一声笑了出来。
笑声刚响起,剑光也飞出,只听“叮”的一响,剑尖已被筷子夹住。
发笑的是一个黄裙绿裳的小姑娘,一双眼睛瞪得大大的,明亮又可爱。出手的是司马紫衣的徒弟胡青,他的手腕一翻,腰边长剑已毒蛇般刺了出去,谁知陆小凤的出手却更快,突然伸出筷子来轻轻一夹,剑尖立刻被夹住,就好像一条蛇被捏住了七寸。
胡青脸色骤变,吃惊的看着陆小凤。
而他对面的小姑娘已经是双眼喷火,运足十二分的底气,娇叱道,“好个不要脸的,说不过陆小凤就来欺负老人家!你可知我是谁?!”
胡青咬着牙,用力拔剑,这柄剑却好像已在筷子上生了根,他恨恨道,“我管你是谁!”
那小姑娘反而笑起来,瞥了一眼陆小凤,得意洋洋道,“那可不行,毕竟你的剑还在我侄子的手里。”
胡青一愣,惊鄂道:“你是陆小凤的姑妈?怎麽可能!”
陆小凤哈哈笑道,“怎麽不可能?!她每天吃五十条蚯蚓、二十条壁虎,外加三斤人肉,如今已经五十多岁了!”
胡青怒道,“你耍我!”
陆小凤淡淡道:“这里也没有不许别人笑的规矩,这地方不是长乐山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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