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嘶”王怜花倒抽了一口冷气,莹白如玉的胳膊上一道三寸长的伤口就显得格外狰狞可怖。他呼天抢地道,“陆小凤,陆大侠,轻点,轻点,笨手笨脚也忒是没用!”
花满楼站在一旁一脸的忧心忡忡,颇是心疼的样子。但他是个瞎子,包扎伤口这样的细致活也只能让陆小凤来做。
陆小凤瞧这两人的样子又好气又好笑,伤口并不深,但是碎石头割伤的,清理起来就颇费力气,陆小凤满头大汗只得求饶道,“王大公子,您好歹表现些英雄气概吧,这样也太丢脸了。”
王怜花冷冷一笑,理直气壮道,“我本就不是好汉,凭甚么装模作样委屈自己?”
陆小凤语噎,只得下手又轻了三分,他发誓就算和姑娘们**都没再这样温柔细致的了,等到伤口终于包扎好,陆小凤深觉这伙计着实比给司空摘星挖上三天三夜的蚯蚓还累人。
王怜花被独自留在客栈里“养伤”,陆小凤和花满楼却委实耽搁不成急匆匆的去了结大金鹏王朝的案子。
王怜花坐在床上,他的对面坐着一个男人。漆黑的发髻一丝不乱,雪白的衣衫上连一道皱纹都没有,轮廓美如雕刻的脸上带着种冷酷、自负,而坚决的表情,眼神锐利如刀锋,他――是宫九,也是王怜花的“救命恩人”,在沙漠,将他千里迢迢送回了洛阳。
“我记得你当初说好帮我做一件事作为报答。”宫九直截了当地说明来意。
王怜花挑眉,“想好了?”
“想好了。”
宫九坚定地说道,“救一个人。”
“谁?”
“叶孤城!”
“好!”
叶孤城躲在一个荒郊野外的山洞里,此时的他狼狈不堪,浑身上下再瞧不出一点当世绝代剑客的风采。他的脸苍白的不见一丝血色,嘴唇青紫咕咕的冒出黑色的血沫。他浑身颤抖着,却还是不肯放下他的剑,只因这是他如今唯一拥有的骄傲和尊严。
伤他的不过是几根细若牛毛的银针,针上带着唐门特制的毒药,伤口发出阵阵的恶臭,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溃烂着。漫漫长夜,他只独自一人忍受着痛苦和折磨,却叫他如何度过?
叶孤城他又想起了很多事,想起了每日晨昏,从无间断的苦练,想起了他的对手在他剑下流出来的鲜血,也想起了那碧海青天,那黄金般灿烂的阳光,白玉般美丽的浮云……还有那个人……
他们的相识显然并不愉快,彼时那个男人正在发病,状若癫狂,举止丑陋,神色诡异,令人作呕。但他为了自己的复国使命不得不虚以逶迤,然后就是这段孽缘的开始。那是唯一一个陪他练过剑,看过海,品过茶,下过棋的人,即使他从不愿接受别人的感情,也从不将感情交付给别人,他本就注定了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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