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河市路长县。
老警察回忆,王顺最早是路长县下面一个镇的饲料商,那年头,饲料生意很赚钱。有了积蓄之后,他乘上自建房的东风,迅速成为县里最有钱的人之一。
王顺姐姐是王家第一个出来打拼的,和丈夫一起做服装生意,早早穿金戴银,经常接济弟弟一家。但可惜的是,她与丈夫在进货途中遭遇车祸,双双殒命,留下当时正在读高中的儿子刘意祥。
王顺将刘意祥接到自己家中,不久举家从镇搬到县城,供刘意祥读完书,据说还想送刘意祥念大学,但刘意祥不学无术,惹是生非,王顺只得让他留在家里,帮着干一些生意上的活。
然而刘意祥对舅舅一家毫无感恩之心,搞砸了多起生意不说,还时常在家里辱骂表弟表妹。
外人之所以知道这些事,是因为当时王家三不五时传出争吵,丁桂芬和罗群忍不住时,会跟邻居们抱怨刘意祥,说王顺心软,刘意祥是苦命姐姐唯一的孩子,他不忍心将刘意祥赶出去。
警方进行大量走访后推断,火灾是纵火,纵火者正是刘意祥。
当晚,他因故再次与王家诸人发生冲突,等他们熟睡后,用锤子砸死了舅舅一家,事后自知死罪难逃,又或者悔恨不已,最终选择放火,与他们同归于尽。
可当火蔓延起来,他在极度的恐惧和求生本能下逃到窗口,但仍旧被火势吞没。
这便能解释为什么五具尸体都在床上,而第六具在窗边,且烧死症状明显。
季沉蛟看完资料,觉得这案子还有疑点。以当时的技术,无法从DNA上确定死者一定就是住在绿光巷21号的六人,尤其是窗边那名死者。
刘意祥和舅舅一家积怨已深,激情杀人后畏罪,大概率会选择逃跑。就算良心发现,后悔不已,选择自杀,常理来说,会选择轻松一点的死法。
为什么是纵火?以他的为人,他会用这么惨烈的方式来惩罚自己?
重案队面对的案子总是波诡失常,季沉蛟交手的犯罪分子不是凶残狠毒,就是狡诈奸猾,焚烧是最痛苦的死亡方式,也是最方便的“清洁剂”,所以他不得不考虑,资料上记载的是真相吗?
但这起火灾似乎和黄勋同没有关系。非要将二者联系起来的话,那就是黄勋同当时在路长县打工,以这里的打工情况看,他干的多半是给人盖房子的活,而王顺做建筑生意,两人也许是雇主和工人的关系。
可没有证据,也没有人证。
再有一点,火灾发生在十月十九号,就在这之前的十二号,黄勋同最后一次汇款给黄婆婆。
这时,梁问弦打来电话,说了记克十五年前曾在路长县卖瓷砖的事。季沉蛟一下感到脑海中各种线索沸腾起来,所有看似不相关的枝丫都生出蔓藤,混乱地纠缠在一起。
十五年前,瓷砖生意,自建房,火灾,瓷砖销售,雇主,工人……
黄勋同为黄婆婆而外出打工,却在十五年前突然不再给黄婆婆寄钱,并从路长县来到夏榕市,和记克当起邻居。
同年王顺一家被杀,凶手疑似外甥刘意祥,然而从技术上并不能确认第六具尸体一定是刘意祥。
黄勋同从不离开夏榕市,曾经兢兢业业工作,任劳任怨,攒钱买下二手房,有了户口――对,黄勋同是在买房后重新办了证件。
三年前,记克病死的同年,黄勋同莫名其妙性格突变,不再踏实工作,开始混日子。
季沉蛟之前一直想不到是什么原因导致黄勋同的改变,就算将这改变和记克的死联系在一起,也摸不到头脑,因为他二人除了是邻居,没有其他关系。
可现在,他们多了一层关系――王家发生火灾时,他们也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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