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考试那天的早晨,叶给他带的豆浆换成了热乎乎的罐装咖啡。
清司当然知道他的意思――别打瞌睡,好好写试卷。但清司不喜欢咖啡,他只喜欢甜食,拿到咖啡的时候他瘪了瘪嘴,还没开口叶便会意地补上了一句“多糖的,不苦”。
为期两天的期末考试排在了周四周五,好让大家考完就能在家休息两天。往常对清司来说,除了仍然要起早床以外,这就和四天连休似的,他每场考试都写不过十分钟,便一觉睡到结束。也不知道是那罐咖啡的功劳,还是叶给他带来的动力,清司认认真真地考了两天试,每天考完回家都累得不愿意动弹。
最后一场考试结束后,两个人又跑去了甜品站,买了两杯一样的冰激凌边走边吃。
“考试真累啊……”清司随口起了个话头,“考试一整天下来比上课还累。”
“也许是你不习惯长时间用脑。”
“是吧,我平时也没什么机会用……”清司应着声,话未说完又察觉叶在调侃他,“你在说我没脑子哦?”
“有吗,没有吧。”
他们变成了能一直闲聊的朋友。对健谈的人而言这不算什么,可对清司和叶这样能一整天不说一句话的人而言,他们的关系好得超乎想象。
挚友,对,就是挚友。即便对话从来没蔓延至人生观、价值观、将来的梦想之类深邃的话题,可他们在别人眼中也好,在彼此眼中也罢,都已经能算作挚友。哪怕“挚友”和“恋人”之间还有巨大的沟壑等着他去翻越,但之前只可远观的叶如今成天和他并肩而行,原本就物欲稀薄的清司已然觉得满足。
叶说:“那这个周末不用看书了。”
“是啊,”清司接话道,“突然之间不用看书,我都不知道周末要干什么。”
“以前的周末呢?”
“睡觉,爆睡,一直睡。”
叶有些不可置信似的看看他:“睡那么久不会头疼吗。”
“不会,”清司摇摇头,“可能这就是我的天赋,可以一直睡不头疼。”
“……厉害。”叶说着,忽地拿出手机,操作几下后递到清司眼前,“寒假有场live,你有没有兴趣?如果没有的话,我再问问关一鸣……”
清司腾不出手,直接伸长脖子去看手机屏幕。
「Ribbon复活巡演,卢城站」
“去!去!”清司连声应着,满眼惊讶,“他们又出来活动了啊……你喜欢这个乐队?我也很喜欢……”
“算是吧。”叶收回了手机,继续顶着冷漠脸吃冰激凌,“那我晚上就订票。”
“好啊好啊到时候我把钱转给你。”
仿佛上天都在以各种各样的巧合验证他的观点――越了解叶,他便越能感觉到叶有多值得他喜欢。抛开那些人尽皆知的优点,比如长得帅、个子高、成绩好、运动强……叶的爱好也和他重合得厉害。他们有着相似的电影品味,而现在叶又约他要不要去看Ribbon的巡演――那是他初中时期最喜欢的乐队。
那支乐队相当不出名,歌也不流行,一看就火不起来。
清司是某次机缘巧合在网络上听到的,沉迷过一段时间;但他还没等到机会去看看现场,Ribbon便莫名其妙的解散了。
如果说同样喜欢《低俗小说》的人世界上一抓一大把,那么同样喜欢这支不出名的乐队的人,一定很难遇到。
――
即便周末两天没有约着出来见面,他和叶还是有过几次简短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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