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任昭远回国时已经又过了一个月,这整整两个月几乎把谭铮起伏躁动的心绪生生磨平,使得终于面对面见到时居然维持住了从前的模样神态,既不显生疏亦不过分热络,淡笑着驻足招呼:“任老师也刚到。”
“刚停好车,”任昭远应了一声,走近和谭铮握手,“谭总难得有时间。”
须臾即分。
谭铮往回收的手微微蜷起,掌边还残留着任昭远的独特触感。
温暖,干燥,内侧生着薄薄的茧。
任昭远手很白,无名指根处曾长年戴戒指的地方色差不大,但略仔细些就能看出一圈微微凹陷的印记。
谭铮视线扫过那处时心头一跳,停顿一秒才稳着声线回道:“最近事情少,正巧收到邀请函就过来了,散散心。”
两个你来我往简单聊着,也就自然而然同行。
谭铮走在任昭远左侧,转向时落后一身位,又忍不住垂眼去看他的左手。
瘦,白,直,长。
很是好看。
无名指是空的。
纯黑软呢外衣的袖口下露出他最常戴的檀木珠串,紧挨着的腕骨凸起较从前更加明显。
任昭远日常时更习惯把饰品戴在左侧,耳洞也只在左耳有两个。
他今天戴了一枚极简的银白耳饰,正面只能看见一条银线,侧边才能看出是个简单的矩形,斜上另一个耳洞没戴,只在耳廓上显出一个极小的窝。
谭铮身边鲜少有男性会佩戴多余的饰品,他自己对这些也从不感兴趣。
手表、袖扣、领带夹,必要场合礼节到了就足够。
他一直觉得很少有男人能把花里胡哨的麻烦东西戴出赏心悦目的效果,也一直觉得,只有任昭远无论佩戴什么都不违和。
珠钻,玉石,金银……不论什么饰品在落到任昭远身上都会与他浑然一体,像为他所臣服,因他而存在。
不论繁简,总是合宜,相得益彰。
“步行到前楼要半小时,谭总怎么没乘车?”
“这儿风景好,想看看就让接待的人先走了。”谭铮在转弯后稳步跟上,和任昭远并肩齐平,“任老师对这里熟悉吗?”
“之前来过两次,知道布局。”
这座庄园占了座山和山下一片平地,据说六十六万平,庄园老板佟州和任昭远关系好,有头脑也爱折腾,举办的各类活动任昭远大都会到场,鲜少有不参加的。
“那我可要好好跟着,免得丢了。”
谭铮语调轻快,话里带了笑意,引得任昭远也饶有兴致地玩笑着应他:“我责任重大啊。”
“没事,盈亏自负。”
微风从谭铮那侧拂来,带了他身上的浅淡香气。
木质调,乌木之下生零陵,琥珀之中染白檀。
成熟不乏鲜活,风趣未失沉稳。
这款香任昭远熟悉。
他起初接这个品牌的代言时对几款香都做过了解,谭铮用的不是销量最好的主推款,但任昭远印象很深。
当时那位刚把头发烫成羊毛卷的老师傅在他说出「特别」的评价后晃着头问:“像不像一位英国绅士带着你来到历史悠久的图书馆,珍而重之取下一本纸页微旧的珍藏图书,又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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