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三十岁的束明城,在离开前他一定会先请季邵泽吃顿饭,然后在一个非常轻松的环境里用含蓄最不会伤到人的语言向对方传递出自己并不想跟人谈感情的意思。
季邵泽很聪明,肯定会听懂。
可束明城毕竟没到被岁月沉淀过的三十岁,二十几的他风华正茂,做事随心所欲,对床伴体贴,却并不能做到面面俱到。
隔天下午,他在季邵泽不知道的情况下登上了回国的飞机,等两天后,对方再打电话过来,束明城已经倒过时差,跟找上门来的情人在床上浪过了一回。
嘟、嘟――
季邵泽躺在草地上,手一下一下撸着自家老大养的一只威猛无比的罗威纳犬。
今晚燥热无比,时常灰蒙蒙的多佛市难得有了一个明亮的夜空,穿越亿万光年的满天星子在头顶遥遥闪烁。
季邵泽嘴边叼了根草的根茎,头枕着一只胳膊,翘着二郎腿,等电话那头的人接通,刚要笑着开口,对面却先传来的一个陌生的男声。
“明城,我洗好了,你......”
后半句不知是对方发现了束明城在接电话还是被束明城制止了,那人没有在说下去。
但说出口的部分已经足以让季邵泽猜到他们在做什么?
季邵泽原本勾起的嘴角猛然抿成了直线,他用舌尖顶了顶草茎,默了片刻,这才语气如常道,“打扰到你了?”
束明城笑了一声,然后问,“怎么想起这时候给我打电话?”
季邵泽把原本想约他今晚见面的内容咽回去,顿了顿道,“前段日子你救了我,说好请你吃饭的,一直没有请,想问你哪天有空。”
“不用,就是顺手而已,”束明城的语调懒洋洋的,“而且我已经回国了。”
季邵泽一愣,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对束明城来说,只是一个做过几次,连觉都没睡过的陌生人。
他要走,要离开,都不需要给他说一声。
而他......
季邵泽皱了下眉,心里有点不爽,他已经习惯了三五不时的给束明城打个电话。
并在这段时间里,他单方面的觉得自己跟束明城的关系已经很好了,原来......都是打扰他了?
冷意自眸底一闪而过,束明城不需要多说什么,季邵泽却已经明白了对方的意思。
他默了几秒,压下心里突然升起的烦躁,又不着痕迹的带过话题,跟束明城聊了几句,随即挂断了电话。
之后季邵泽在原地愣了一会,起身慢吞吞往回走。
他并不难受,不过是一段似是而非的感情还没来得及开始就无疾而终了而已。
但走在路上,却还是觉得心里有点发空。
而从那以后,季邵泽很有自知之明的没有再联系过束明城,在未来将近十年的时间里,他也没有再见过对方,仿佛那个人只是他生命中留下一笔浓墨重彩的过客。
然而随着时间推移,当季邵泽摸爬滚打一路往上,经历过母亲的死亡,组织的叛乱,成了一方掌权者,肩上也担起重任时,束明城留下的这一笔痕迹也似乎彻底的淡去了痕迹,消失在了他走过的人生里。
季邵泽也有了很多情人,他在他们身上解决生理需求,但不知为什么,却从来没有遇到过心动的人――
直到再次遇到束明城。
近十年里,季邵泽除了干自己的老本行外,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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