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儿此时正是心智最薄弱的时候。程思稷承认这件事做得有些小人,但他顾不上是否卑鄙。
如果要做正人君子,那么他的商业帝国早就毁于一旦。
“我可以注资,保住你的战队。”程思稷说,“如果你成为我的家人,那么我的父亲,包括其他股东,对我这笔投资,都不会再有异议。”
“而且我给过我爷爷承诺,要照顾你。江爷爷也希望你能过有保障的生活。”
“我想不出比结婚更好的方式。”程思稷补充道,“假如你愿意的话。”
“当然,我可以给你时间考虑一下。”他伸出手。
对江新停来说,他需要这笔钱,但不想无缘无故接受怜悯,而如果有一场婚姻做背景,那么对他来说则要心安许多。他有所付出,而不是一味索取。更重要的是,他在这一刻忽然意识到,他对程思稷的心思并不清白,而这或许是一个机会。
十年的时间,程思稷已由笑意温煦的青年变成独当一面的中年男人,他克制、棱角尽收,免不得陌生,更叫人看不透,可对江新停而言,十年前程思稷闯入他的人生,从未退场。
不过他拿不准,程思稷作为这个提议的发起者究竟怎么想,是出于怜悯还是责任,是一时冲动的儿戏,还是深思熟虑的结果。
他们见面的次数屈指可数,他不敢自作多情,认为程思稷对自己有感情。
就算有,恐怕也浅。他答应,就是在赌。
像程思稷这样的有钱人,结很多次婚、包养情人,都是常事,也许有一天程思稷怜悯心耗尽,会松手,而从云端坠落的只有他一个人。
但赌这件事,对他来说并不陌生,每一枪开出去,都是赌。这个时机、这个地点、这个风向开出去,下一秒是否会按照自己设想的方式击中。全是未知。
他依赖直觉,自负惯了,向来赢多输少,倒不介意再赌一局。
江新停眼睫颤了颤,搓了一把泛红的眼尾,将手递过去,被程思稷牵住往上一带,他顺势站起来,腿泛起麻木的刺痛,再次提醒他一切的真实性――江岷走了,这世间就剩他一个,还好程思稷在这一刻握住他的手,说要做他的家人。
“不用考虑了。”江新停说,“结。”
程思稷给了他一些时间收拾东西,安排工作。
一个月后程思稷驱车来接他,车停不进去,泊在巷口。昨晚下过一场细雪,一路踏来,脚底都是绵密的喀嚓声,有人门外放一盆赤红的冬青,积过雪,戴一顶白色的冠。
院门虚掩。这里一贯如此,白日不闭户,户户都认识,谁家小孩没饭吃,塞进旁边一家让照看一下都是常事。江新停小时候也没少尝别人家的手艺。
程思稷推开门,映入眼帘那一只虎皮鹦鹉,身量大不少,有点儿老态,站笼里歪着脑袋觑他。
又换一边歪,鸟喙一动,怪里怪气叫出一声“程哥哥”。
程思稷愣怔,旋即又绽出浅笑,抬眼看见江新停趿拉着拖鞋慌慌张张从里面走出来,看起来气色好些,就是说话磕绊了一下:“你……你来了。”
鹦鹉又开腔。
“程哥哥。程哥哥。程哥哥。”
“它叫小啾,鸟如其名特聒噪。”江新停又快步走过去,离得近了看出程思稷眼下盈起一对卧蚕,但眉眼疲惫,眼白有血丝,似乎昨夜没有睡好。结果注意力全在对方身上,江新停冷不丁被自己大一码的拖鞋绊一下,踉跄地栽到笼子底下,飞快地添了食,才让它闭嘴。
“是嘴甜。”程思稷扶他的手悬在空中,没派上用场,又落回腿侧,顺便纠正他的用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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