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周末场话剧正式开演。
《春风不知侬》是一出亦古亦今的穿越剧,一半是古装,一半是现代装。
柳灏穿着里外四五件的古代长衫,满头汗珠子,一只手扶在一米高的道具摆件上,把叶思栩喊过来,吩咐道:“阿叶,你手伸进我领口给我抓一抓。”
叶思栩不情愿了。
他是呆,但又不是什么都愿意干。
他低声问:“我就隔着衣服挠挠?”说着,他就隔着衣衫给他用手指耙了几下。
“不行啊,你这没吃饭啊?你怎么一天到晚看上去软绵绵的?”柳灏扭头过来,化了妆的面孔上有一种更为古怪的神情,眉毛斜飞、眼睛拉高,似乎是在仔仔细细地打量叶思栩。
只是他皮肤白,额角的汗珠子反射后台昏暗的灯光,似有彩光。
“那个……灏哥,李导说是要我去二楼灯光室找他。”叶思栩往后指了指舞台外朝上的方向。
柳灏左右一看,大家都忙着,没人望过来,他压低声音皱着眉头道:“别理他!他有什么屁事非要你干?”
这半年来,柳灏小红,剧院靠他这张脸卖话剧票,上大家都明里暗里捧着他这灏哥。
于是乎,柳灏的气焰也渐长。
叶思栩低着头,鼓着脸,往后踏了一步。
不料,柳灏一把拽住他的手腕――是叶思栩的左腕,同时也拽住了那块手表。
叶思栩急了,脑子轰的一声,反手就直接推他。
他力气到底没有柳灏大,身高又比柳灏矮了四五公分。
但柳灏穿得是古装,衣衫是广袖长袍式样,不如叶思栩穿着T恤光胳膊的灵活。
两人这么一推一拉,谁也不让谁。
叶思栩的左手腕被皮表带紧紧拉扯,疼得越发着急,低声求道:“灏哥,你放开我的手,我手表要坏了!”
柳灏看他蹙着眉心看自己,这脸这唇这眼睛,又白又软,真是可爱极了,简直是往人心里塞棉花糖。
但是他起了捉弄的心思,猛往身前一拽,又猛松手。
叶思栩一个不稳当,一屁股砸在地板上,发出砰的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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