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1103卧房里的混血宝宝交给王明月照顾后,几人一人背了个空荡荡的大背包,抓着安全绳飞快蹿下楼,“互相掩护,动作要快!”
趁着地面上的丧尸大多集中在b栋楼的前侧和c栋楼的前侧,几人迅速落地,一边向越野车冲去,一边相互掩护,在短暂的10秒之内,迅速冲上了车。
越野车直接无视车前的丧尸,加速冲了过去,汽车撞破了丧尸的头骨,红白的脑浆溅了一地,露出了里面被压断了络状细脚的‘荷包蛋怪物’。
一个身形高挑,哪怕面色青灰,却能从瘦削的脸上看出几分儒雅和俊美的丧尸迈着稳健的步伐停在了那团红白的脑浆里跟前,他半蹲下来,伸出骨节分明的手指,搅了搅那团白花花的脑浆,拉出了那团像荷包蛋样的东西,塞进了自己的嘴巴里,咯吱咯吱脆,络状物是海蜇般清脆的口感,带着清甜的海鲜味,那像荷包蛋样的玩意更是如同上好的生蚝,鲜嫩爽口,有着浓郁的奶香,黄心则略微有点咸,有点像蛋黄酱的口感。
他抬起头朝a栋楼的方向看了一眼,灰色的瞳仁里饱含着愤怒,难过,不甘,和尚未淡去的浓烈爱意,随后他站起身来,起身朝散落在地的丧尸尸体走去。
他对人类的肉没有食欲,他还保留着一丝理性的神智,他不想残害同胞,却也不想就此死掉,腐烂成泥,被爱侣背叛的屈辱感和痛苦就像一把利刀悬在头顶,让他不甘心就此沉沦。他尚存五感,能感受到风雨的滑过身体的微妙感觉,他能分辨丧尸和人类身上散发出的味道,他能尝出人类食物和丧尸大脑的区别,即使单从外表上看他就是名副其实的丧尸,但他保留着生前的所有记忆和习惯。
他需要休息,睡觉,甚至还会做梦,甚至大雨倾盆的时候,他还感受到冷意,冰凉的雨滴涮涮的滑过青灰色身体,他洞张着眼睛,望着a栋一户人家的阳台,连眼睛都不用眨。
他记起了自己的名字,方圣哲,四方的方,圣贤的圣,哲,智也,她唤他阿哲。
阿哲,阿哲,阿哲,仅仅是一个名字,一个代号,他想起了他们相恋的点点滴滴。她个性要强,又是千金大小姐,脾气又倔又犟,每次谈合同谈合作细节的时候,她的要求都能气死一大批设计师。他却被她认真工作的态度打动,她聪明要强,她不甘心做叶家的千金大小姐,被商业婚姻蹉跎,她奋起反抗,出色的完成了老爷子交代的工作,扬眉吐气了一把。
他们在日复一日的工作中,逐渐了解,直到,她邀请他吃烛光晚餐。那天她打扮得很美,珠光宝气都无法抢夺她的光彩夺目,她是他眼里唯一圣洁璀璨的光芒。
而方圣哲,只是不被方家认同的私生子,靠着母亲留下来的抚养费艰难的度过了青春期,直到成年。他的母亲,赌了一把,生下了他,却依然进不了方家大门,没过几年就换了个活法,转而为另一个富商生孩子去了。
血脉只是她留住男人的工具,她本人对从她肚子里掉下来的血肉没有一丝一毫的喜欢。她厌恶小孩,厌恶他们看似天真的面孔,却夺去了她的胶原蛋白和营养,夺去了她的美丽年华,让她胸部下垂,有了妊娠纹,她更厌恶平安活下来的方圣哲,丝毫没能帮她博得方家的认同,还白白花了她那么多钱,耽搁那么多的时间,要不是期盼着等他长大了,打拼出成绩就能博得方家的好感,没准哪天等老爷子快升天的时候就会善心大发,叫回他认祖归宗,她才不会白白花钱,养活个赔钱货。
除了遗传自母亲的基因外,方圣哲从被他母亲生下来后,就没有吃过他母亲的一口奶水,全靠保姆用奶粉喂养大,要不是为了伪装慈母的面孔,她连看他一眼都不愿意,更遑论温柔呵护了。
或许是由于卑微的出身和尴尬的身份,方圣哲对婚姻的态度和母亲截然相反。他一步步的行动都照顾体谅着叶小姐的感受,用鲜花和礼物呵护着她的浪漫,用自己的真情真意爱护着他心爱的女人,甚至在他们同居后,他也愿意撇下男人的面子,搬来和她住,主动揽过来所有的家务,亲手煲汤做饭,无微不至的照顾着她。
但他不知道的是,叶家老爷子派人调查了孙女男友的身份,亲手将完完整整的资料交到了孙女手上,告诫她,“你好好睁大眼睛看清楚,这样下作的出身,他这么讨好你,是为了什么,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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