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赋税制度
1.发展历程
2.租庸调制
(1)含义:是以均田制的推行为基础的赋税徭役制度,凡均田户,不论授田多少,按丁交纳定额赋税并服一定的徭役。
(2)内容:a.租:纳粟为租(田租)—地税。
b.庸:纳帛或布(以庸代役)—代役税。
c.调:纳帛或布为调—户税。
(3)意义:a.农民:保证生产时间,提高生产积极性;
b.政府:保障政府赋税收入;
c.社会:规定农民负担上限,利于社会经济稳定。3.两税法
(1)背景:a.均田制无法推行,租庸调制无法维持;
b.中唐时期税制混乱;
c.纳税人口减少;
d.贫富差距拉大。
(2))标志:780年,唐德宗接受宰相杨炎的建议,实行两税法。
(3)内容:a.原则:量出以制入;
b.两税:户税(人丁+资产)+地税(田亩);
c.取消租庸调和一切杂役;
d.时间:夏、秋两季纳税。
(4)作用:
a.两税法简化税收名目,扩大收税对象,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b.“唯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税制度,减轻了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c.两税法以货币为主要征税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
(六)法律与教化
1.《唐律疏议》
(1)编纂过程:
唐太宗《贞观律》
唐高宗《永徽律》《永徽律疏》(唐律疏议)
(2)地位意义:
a.是中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
b.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礼法结合的典范;
c.影响深远,成为此后历代王朝创制法律的蓝本。
(七)其他政治制度
(1)考核制度:
a.机构:尚书省吏部
b.隋朝:九品以上官员每年要考核;
c.唐朝:考核标准以品德和才能分为九等。
(2)监察制度:
a.中央:御史台,长官为御史大夫;
b.地方:监察区—道;
方式:巡回监察,对地方有巨大的威慑作用。
(3)户籍制度:
a.隋朝:大索貌阅;
b.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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