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纳总结
君主专制的演变
夏商西周:萌芽——王位世袭制
秦朝:确立——皇帝制度,三公九卿制度
汉朝:巩固——中外朝制度
唐朝:成熟——三省六部制
宋朝:完善——二府三司制度
元朝:发展——省二院制度
明朝:强化——废丞相设内阁
清朝:顶峰——军机处的设立
1.演变趋势:相权不断被削弱,皇权不断加强。
2.演变方式:
低任丞相:由品行较低的人充任,他们只能依附皇帝,如汉武帝启用平民,儒生为相,唐代三省长官大多品级较低。
架空相权:内朝决策,外朝执行,如汉武帝建立内朝决策机构。
分割相权:隋唐三省;宋设参知政事、枢密院、三司使;
中央中枢机构决策权利丧失明朝内阁和清军机处监察制度,秦朝御史大夫;汉代司柬校尉、御史台;明代都察院。
地方行政制度的演变:
秦朝—郡—县(郡县制);
汉末魏晋—州—郡—县(郡国并行制到刺史制);
唐朝—道—州—县(唐末节度使);
宋朝—路—州—县(收精兵削实权制钱谷);
元朝—承宣布政司(行省)—府—县;
清朝—省—道—府—县;
中央集权的发展:
封邦建国,天下归周,贵族政治;
郡县制度,天下归秦,官僚政治;
郡国并行,七国之乱,推恩分治;
唐节度使,安史之乱,藩镇难治;
杯酒释权,重文轻武,文官政治;
行省制度,中央外派,天下大治;
明废行省,三司分权,督抚治疆;
监察制度的完善:
1.古代监察制度的演变
(1)秦汉时期:秦朝:中央的御史大夫;
汉朝:地方的刺史制度;
(西汉末期—南北朝;御史台或宪台,御史中丞)
(2)唐末时期:中央:御史台(御史大夫);
地方:唐设道(按察使);宋有路(转运使);州设通判;
(3)明清时期:中央:都察院(都察使);提刑按察使;(明朝厂卫制度;总督,巡抚)
2.古代监察制度的特点
a.组织独立,自成系统;
b.历代对官吏的监察渗透于考核奖惩制度之中,实行重赏奖罚;
c.以轻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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