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袖努力地挺起腰杆,哪怕香肩蔓延的黑发遮掩之下,杨明依旧能够模糊地感受到对方的雄伟实在不是等闲人能够企及,搭配上那一张倾国倾城的容颜,足以秒杀世间上九成以上的单身狗,让人直呼这里就是男人的天堂,恨不得投身其中。
红袖见杨明眸光澄澈,似乎并没有被自己的魅力所迷倒,也没有丝毫气馁的样子,甜甜一笑道:
“正所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我们女人呢也同样如此,见到英俊帅气的小哥哥,也同样会很欢喜呢。”
“所以,小娘子向你提出成为我相公的邀请,这不是很正常吗?”
红袖丝毫不见外,自来熟地走近前来,热情地挽起杨明的手臂。
一股好闻的幽香扑鼻而来,就如同兰花一般的香味,能够勾起任何男人身体当中的雄性荷尔蒙,哪怕是杨明也不例外,能够感觉到自己开始心猿意马。
特别是感受着手臂上沉甸甸的压力时,这种感受就更加强烈了。
好在,杨明紧守心神,倒也没有被红袖迷惑住。
在红袖热情洋溢的招呼之下,一群女人也顾不得继续戏水,接二连三地从子母河中走上岸边。
淡淡的阳光之下,她们如同丝绸般光滑的肌肤仿佛在发光,让人根本舍不得挪开目光。
杨明头一次享受到了vip贵宾待遇,被一群形形色色的女子众星捧月,裹夹着朝不远处的女儿村赶去。
曾经,有位相声演员说过这么一句话:
“爸爸的快乐你想象不到。”
以前杨明真是孤陋寡闻了。
现在,他头一次深切地体会到,什么叫做温柔乡是英雄冢。
特别是女儿村的姑娘们似乎天赋异禀,身上散发出来的味道很香,讲话娇滴滴的,类似于现代人的夹子音,却不是那种故意矫揉造作的声音,而是纯天然的那种,如同百灵鸟一般叽叽喳喳,光是听到这如同天籁般的声音,就让人不由地感觉到心情愉悦。
女儿村就在子母河两百米外。
这是一个相当简朴的村子。
这里只能用《桃花源记》中的记载来描写一二:
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
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竹、桑田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
女儿村俨然就是另类的世外桃源,让人心旷神怡之外,让人不禁为之神往。
令杨明有些哭笑不得的是,当这群女子带着他来到女儿村之后,居然为待会杨明去哪家落脚这种小事情开始争论起来。
“我是第一个发现小哥哥的,理当让小哥哥来我家住!”
“你说你是第一个发现的,就第一个发现的么?”
“我家有珍藏二十年的猴儿酒,今晚我一定要灌醉小哥哥,你们谁都别想阻挡我!”
“我家不仅有猴儿酒,琴棋书画各种技能我都熟悉,我最擅长的是吹奏各种乐器,小哥哥一定会迷上我的!”
“吹奏乐器这种东西早就已经落后了,我有祖传的姿势动态,保准每一个都能够令小哥哥满意。”
“你们别争了,你们有我美吗,有我身材好吗,还是让我来接待小哥哥吧!”
“啊呸,美貌和身材有用的话,你怎么到现在还是一个女光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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