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日是新秋时分,天气晴朗,惠风和畅,牛文之一大早就忙着向冀东当地最大的酒店赶去。文之穿了一身华丽的黑色新制礼服,把原本蓬松杂乱的头发梳得很顺,一米八的大个,再带着一副黑边方框眼镜,别提有多精神。那么他赶着去做什么呢?原来今天是他的高中好友丁保硕的大喜之日。文之原本只想讨个伴郎的差使,奈何保硕念在他们过去铁哥们的份上,又让他担当起了“忙活人”的肥缺,还让同为高中同学的妻子作了伴娘;文之本来不擅长这些应酬事务的,但为了好兄弟的婚礼,也只好硬着头皮上了。这不,婚礼这天文之起了个大早,给老岳父送去治疗心脏病的药后连早点也没有吃一口就赶了过来。
说实话,文之和老同学们已经十几年没有联系了,要不是今天丁保硕结婚,他也不可能遇到这么多旧相识。他本以为这么多年没有见面,同学们应该已经记不清楚他了,但是没想到今天见面,虽然大家都有了很多变化,但是却都还认了出来。
“哟,大家都到了,我没有来晚吧,抱歉,抱歉。”牛文之说着走进了婚宴大厅,他看到已经有几位老同学坐在了客席,“刚才给老岳父送药耽误了些时间,对不住了哥几个,你们都来多长时间了?”
“我们这也才是刚到,坐了没多久。你来的太早了,离开始还有好一会儿呢。这才来了几个人,还没什么可以忙的呢。唉!没想到你小子都结婚了,婚礼也不叫上我们哥几个,你这可不够意思了啊!结婚多久了?”
问话的这位,个子不高,肤色古铜,身材挺瘦,但是身上都是腱子肉,一身黑色西装,穿着一双锃亮的新皮鞋,戴着一副精致的黑框眼镜,看起来十分精明的样子。文之打他一说话就认出来他是谁了,笑着说道,“结婚好几年了,我这婚礼都没有大办,一切从简,倒是你小子好多年没见了,我都快认不出来你了,”一边说着,一边拥抱了一下,两人互相拍了拍对方,“穿的倒是挺整齐的,怎么,发财啦?当大老板啦?家骏不是我说你,你发财了,怎么能忘了哥几个?”
和文之说话这位叫李家骏,那可是文之高中时的死党,和武罗一起,他们三人当年可没少在一起玩耍,不过高中毕业之后联系渐渐就少了,后来听说李家骏开了间公司,做服装生意的,混得倒是蛮不错。当年李家骏可是一位风流公子,追求班花王莉莉那可是他当年的“英雄事迹”……
“我那都是小本生意,纯粹就是为了混口饭吃。除了赚点小钱儿,咱也没啥本事,说得好听点叫‘宏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说得难听点,咱不就是一个卖衣服的嘛。可不像你现在是大作家,对不对。”
“哎哎哎,你别拿我开涮,我现在啊就住着那一百多平米的房子,还是她爸给我出的首付,不像你住郊区大别墅,我多羡慕你呀。”
“话可不是这么说,你这可是知识分子,不像我满身铜臭气,你是受人尊敬的。我们呢,别人人前叫你老板、叫你企业家,背后呢,不定准怎么骂我们呢,土老帽。”
“但是你……”
“行了啊,老同学一见面两个人就争个不休。文之不是我说你,你这一上来就和人家大老板找话聊,怎么,忘了咱家这穷兄弟了是不是?”文之刚要说话,就被另一座的一位满脸胡须的宾客打断了。那人不瘦,但是也并不肥,与其说是微胖,倒不如说是魁梧的好,戴着一副很大框的墨色眼镜,身穿一件深绿色的外套,一条褐色牛仔裤,脚上穿了一双褐色大码登山鞋。见文之有些犹豫,他便接着说道,“别懵,我是武罗啊。这好些年没见,都认不出我来了吧。”
“我能忘得了你?就你当年鼓动我做的那些事,我还没来得及找你算账呢。”
“别别别,甭来找我算账,我那还不是为了你好,我这一片好心到你这还落下埋怨了。”
“哪还能真埋怨你,咱俩谁跟谁。不过你小子这些年变化倒是不小,你不说我还真认不出来你。”
“当年的小胖墩今天也成了油腻的中年大叔了。不像你越活越‘年轻’,越活越有气质。”武罗一边说着一边摸了摸自己满是胡须的脸,“变丑了是不是?”
“变帅了。从一个‘小正太’变成‘真男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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