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十一月三日,距离堕胎法案废止还有不到一个月,准确的说是二十九天。
这一天,郑谦益要去打一场注定会输的官司。
谈论战争为何会输之前,总要先讲述战局的起点为何。
话说去年在满世界都围绕着堕胎法案是否违宪的问题闹得满城风雨之时,突然冒出一个相关案件吸引了整个司法圈包括所有时政新闻记者的关注。
那是一起强-奸-案,受害者是未成年。之后就是受害者报警,警方追查、抓捕,嫌疑人归案,整个过程大体上是顺利的。可少女非常不幸的怀孕了,更不幸的是,从嫌疑人抓捕归案到检方提起诉状再到法院落锤判决,整个流程走完,少女已经怀孕八个月。
按照韩国当时的律法,即便是牵扯刑事案件的孕妇,也只能在孕期二十四周内堕胎,否则就属于违法。这里有个问题,检方流程走得太慢,慢到早就超过了二十四周,受害者拿不到合法堕胎的批文,就这么一直拖到了八个月,孩子生下来都能哭了,此时她堕胎,怎么样都是违法。
在这个基础上,独自照顾受害者长大的母亲,带着自己未成年的女儿,去跪求心软的医生。医生也是看在检方都已经在流程,想搏一搏的心态答应了这件事。
那位医生对这个小家庭来说大概就是存活在人间‘心软的神明’。神明做了违法的事,变成凡人被检方带走,控告三条罪名。
一,非法堕胎;二,谋杀(婴儿);三,侮辱尸体(处理婴儿尸体)。
重审一遍,案件发生时,整个韩国都在吵堕胎罪是否违宪以及应不应该废止。舆论场闹得那么大,刚好相关的案子自然就受到了所有人的关注。
这案子一审判决定给医生定罪判罚时,国会还没吵出结果来。医生被判服刑三年六个月,外加吊销医生执照。
等当事人不服上诉,二审开庭前,国会那边吵出结果了,确定堕胎违宪,并且取消了堕胎罪。律师就从这个角度去打既然都已经确定违宪,那他的当事人就无罪。
二审的法官认同了非法堕胎罪确实可以判无罪,但杀人、侮辱尸体依旧是定案的。这两条是基于孩子被‘取出’时哭了,既然孩子哭了,就代表它已经变成了他,那就是一个自然人杀害另一个自然人,而不是一个医生处理废弃的医疗废物。
证明孩子哭的是同样参加了手术的麻醉师和护士,而导致孩子哭了的是因职业惯性干了‘傻事’,在孩子被‘取出’时,本能的拍了它or他一下的医生。
二审就此维持一审原判,三年六个月,不过取消了一审判下的吊销医生执照的判决。这个刑期按照‘谋杀’的标准来说,已经是尽可能从轻判决了。
但当事人和律师依旧不服,再度上诉到最高法院。三审开庭,法官直接推翻了二审法官所判定的‘非法堕胎’无罪的定案,而是以案件发生时,堕胎罪还没有被国会提出无效来判决。
不过三审法官也没刻意加重处罚,依旧维持二审原判,还是三年六个月。
第三次重复,此案件在舆论场的热度非常高,高到所有案件相关当事人,不论是调查前期的警方还是中间起诉的检察官,乃至于敲锤定案的法官都很担心案件出问题,三方此案盯的都非常紧。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整个案件从上到下,连细枝末节的证据链都极其完整,绝对可以说没有翻案的可能。否则所有涉及此案的相关公、检、法人员,未来的职业生涯都可能受到影响。
已经是板上钉钉的案件,那位医生都已经坐牢快一年了,此时郑谦益想为他翻案,毫不夸张的说就是冒天下之大不韪。
更离谱的是,在最高法定案就不能再翻案的前提法规下,为了能翻案,郑谦益还忽悠医生做伪证,就是咬死孩子没有哭,更扯出一堆什么乐天搞成推强-奸-犯出来背锅的戏码,去吸引大众的舆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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