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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三十六章第一起公园凶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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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 2021-03-08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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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吉案在第一时间内,便成了《汉唐时报》和《福建时报》上的头版头条,甚至都把从前线传回的消息放到了第二版。
    事实上,两家报纸的头版头条,都没有评论案件本身,都是记者对他的父母还有自愿到这里来为郑吉请愿的普通老百姓的访问。
    法院没有宣判之前,两家报纸可不敢再正面评论案件,《福建时报》先前的报道刚刚被指控违背了《新闻法》,正在等待处罚。
    这是有过教训的!
    上一次他们在报道一件凶杀案时,就把巡警部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当成犯罪分子报道了,而且在揭出那名犯罪分子的私生活时,过于倾向此人的阴暗面了,结果在舆论上行成了一面倒的作用,从而使巡警部产生了巨大的舆论压力。
    大家纷纷质疑巡警部的审讯能力,连董事会的董事都打电话要了解案情进展了。
    秦曦关部长火了,不管谁问,一律是无可奉告!
    他怒气冲天地对着某个董事说:“要么就别让我干了,要么就别打听进程,更别想干扰我们审讯!事情哪里有你们说的那样简单,曾经在现场,身上有死者的血迹,就是犯罪分子了,你当侦破工作是玩呢?!”
    秦曦关部长又打电话给杨友行秘书长,对他们相关报道提出了抗议!
    杨友行秘书长当时无辜地说:“我的记者是不是写的事实吧,是不是都是有各项人证物证吧——我可没有乱写啊!”
    那个犯罪嫌疑人叫嵩山坳,也确实是出生在嵩山的山坳里,他在少林寺与一个武僧没日没夜地学了武功,又学着认了点字。
    他后来投奔了鞑虏,在台州城当了一名巡检,当他得到密报说有人在台州海域有走私商货,结果果然抓到了几名有汉唐集团身份证的商人!
    他扣留了货物,还敲诈了人家,而且在此之前,他还有过很多类似行为,甚至在台州百姓中调查他时,还有几勒索行为是起可以明确的,而且数额较大。
    事实上,就是他引发了汉唐集团在明大陆的行动!
    他是第一批被汉唐法院按照《大清律》审判的鞑虏及其随从者。
    最后按照《大清律》的“刑事诈伪”和“刑事受赃”的要求判处了他入监两年——他心服口服,当时还偷着乐,还有八十大板没有打呢。
    后来,他才知道,汉唐法院因为不人道而取消了肉刑。
    他也是很久后才知道什么叫人道。
    两年中,他学了不少技术,学会了汉唐集团的官话,还会写他们的字。
    他学会了水管加工技术和维修技术,会卡螺纹口。
    出狱后,他得到了一份释放证书,可以当身份证用,如果一年内没有什么犯罪行为,可以换成正规的身份证了。
    花莲监狱还给了他少数的路费,足够他回到老家嵩山了,但是他不想回家,至少弄到身份证啊。
    他现在知道那个有多重要了。
    他很快在一家厂子里找到了工作,那里的老板有两个,一个叫王三,一个叫李四,听说他们过去是猎人,现在凭借着祖上传下来的驱蚊药,办起了大厂子。
    他感到憋屈,要是主子还在,自己可是一个巡检,叫他们两个蹲着,他们都不敢站着,每个月不交点孝敬钱,分分钟钟让他们滚蛋,占了他们的厂子。
    他们的驱蚊药水、药膏和蚊香真是好卖啊。
    他当然还会维修蒸汽锅炉了,正宗的管子工呢。
    工钱挺高,认认真真干了一年后,攒了一些马票,呵呵,这要是与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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