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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个湿冷的黄昏。深秋的纽约不像我前十八年生活过的地方那样,入了秋便天高日朗、线条笔笔分明,而是被一场接一场的大雨模糊了往日流利的天际线,濡湿了的霓虹灯影也黏答答地挂在这熏不干的画布上。而前人诗里凄哀绵长的秋雨,落到大洋彼岸便丝毫没了风情,不耐的敲点在行人头上、身上,催得他们已经匆促的脚步更加急躁,手上的动作只剩推搡。
我也不例外。在一片不爱打伞的纽约人里,我吃力地一手举伞一手抱着画具,费力穿过人流向地铁口大步走去。
我租住的地方在与曼哈顿一河之隔的布鲁克林,离学校不远。今天到曼哈顿来,是去美术馆临摹练习的。所以我不仅抱着画笔和颜料包,背后还背着大大的油画板,可想一路上要受多少白眼。
好不容易挤到地铁口,我顺着台阶小跑下去。纽约的地铁站里永远一片狼藉,饮料瓶、薯片袋、吃不完的披萨和帮忙解决食物浪费的老鼠与流浪汉,与角落里的陈年污渍与不明恶臭,为无数乘地铁通勤的精英们提供了四季不变的背景。他们也早已习惯这座城市提供给他们的陈设,在自己昂贵的大衣扫过肮脏的闸机、在满是鞋印的座位上坐下或是与刚睡醒的流浪汉挤作一团,都不再能让他们放下电话、皱一皱眉。纽约,美国东岸的明珠,就像一首七十年代流行至今的萨克斯爵士曲,有着能让光鲜与污秽完美共鸣的独特魅力。
我和这里多数居民一样,已经对这份魅力熟悉到免疫。快步走在路上,我专心致志地走着神,一边回想德加的舞女一边盘算晚上该吃点什么来犒劳自己今天的努力。在转角处和一个人撞了满怀时,我甚至还在纠结是做白灼虾还是煎牛排,可涌进鼻腔里的腥甜味道粗暴地打断了我的思绪。我下意识擡起头,还来不及吃惊,便对上一张让我忘记道歉的脸。
这是一张非常英俊的脸,颊侧有些许未刮净的胡茬,胡茬间零星挂着被雨水冲淡了的殷红。脸旁沾着几缕及颈黑发,中间是一双干净的棕色眼睛。
是的,一双极其干净的眼睛。他身上萦绕的血腥气还在不断钻入我的鼻端,却让我不合时宜的想起很久前凌晨上山,伴朝阳划破鱼肚白的一声钟鸣。
眼睛的主人微微扬眉,低头回视着我,有细碎的光芒在那双眼睛深处忽明忽灭,似乎也有吃惊。
“对、对不起……”我回过神来,结结巴巴地道歉,并弯下腰去捡散落了一地的画具。那人仿佛是下意识,也蹲了下来,想帮我捡,却没稳住脚步,一个踉跄又撞在我身上。
我猝不及防,差点摔倒在地,费了很大力气才扶住这个高了我近一头的男人。看到他眉头痛苦的角度,我不禁问:“你还好吗?”
男人猛地睁眼,一边摇头一边扶着我的肩想站稳,但擡起手臂时,我听到他又闷哼了一声,也瞥见他西服外套之下的白衬衫上有一道狰狞血痕,显然伤口不浅。
忽然清醒过来。这男人手上、脸上的血痕和身上雨水都浇不掉的血气无一不说明他刚经历了某种打斗,他右腹的伤看上去甚至像是枪伤。
在纽约不可见的那一面里,最不缺少的就是帮派和黑手党。
脑子里电光火石地想到了很多东西,我面前的男人却毫无察觉。他吃力地直起身,道歉般对我点点头,刚要错身离开,身子却晃了晃,第三次向我倒了过来。而我像是有了肌肉记忆一样,身体在大脑反应过来前就上前扶住了他。
我愣了愣,见他没有主动配合着站稳,连忙小心翼翼摇晃起他来,“先生,这位先生,你怎么了?”
男人没有回答我。很显然,他晕了过去。
我在人来人往的地铁站里扶着一个疑似罪犯的男人,原本抱在怀里的东西掉了一地,大脑也在一阵阵间歇空白之间努力想分析现在的情况。理智告诉我,我该立刻马上离开,不要和危险人物产生任何交集。然而每次瞥见这危险人物好看的侧脸,我都难以松手把他丢到路边。于是最后,也不知出于哪一种狂热,我艰难地钻到他臂弯下把他扛了起来,准备带他回家。
抗着一个晕倒的大男人,我自然不可能再坐地铁。于是我只好带着他挪出地铁站,无比奢侈地拦了一辆出租车。
天知道我是怎么一手架着一个近二百磅的男人一手把画具都捡起来的。
纽约虽然人情冷漠,但也有一点好处,就是没人会问不该问的话。出租车司机见我扶着一个双目紧闭的男人,一句话都没有多问,只是问清了我要去的地点便安静开起了车。
车子走上布鲁克林大桥,我看着车窗外阴云密布的天空和河两岸渐渐亮起的天际线,不由在心里叹了口气。
不知打车的费用,这家伙醒来后会不会给我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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