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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卷 Spring Log 4 狼与秋色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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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 2021-02-05 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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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人路上偶遇时,会聊的话题都是那几样。
    附近治安状况、货币行情、哪里有好吃的东西等。
    其中有个话题最受长期旅行的人欢迎。
    那就是什么季节最适合旅行。
    「咱太冷太热都不喜欢。」
    「那就是春天或秋天了吧?」
    「春天是不错,可是到处都匆匆忙忙的。冬雪溶光之前,很容易弄得浑身都是泥。」
    一个娇小的少女坐在货马车的驾座上,用梳子整理腿上的毛皮。兜帽罩著整颗头,全身装扮很朴素,算得上饰品的只有挂在脖子上的束口袋。但仔细看过以后,可以发现衣袖和缠腰布的下襬都没有一点破损。
    她穿的是朴素但品质很好的衣服,美丽的亚麻色长发从兜帽底下流泄出来,看起来像个旅行中的修女,或者是要去远方土地相亲的好人家少女。
    不过她不是修女也不是贵族千金,甚至根本不是人。
    少女名叫赫萝,另一个面目是宿于麦子中的巨狼。远古时期曾统治约伊兹地区,在遥远南方有人称她为丰收之神。手上的毛皮不是膝毯,而是从她腰际长出来的尾巴。
    「要旅行的话,就该像现在这样秋天出门。风虽然冷,出太阳的时候就暖洋洋地很舒服,晚上还很适合温点小酒来喝。而且再来就是冬天,会有那种有点荒凉,又有很平静的感觉。那不是很适合咱这样聪明的贤狼吗?」
    在驾座上梳尾巴的赫萝心情好像很好,特别健谈。或许是因为如此,尾毛也比平时更蓬松。
    坐在赫萝身边的是前旅行商人罗伦斯。十多年前,他与赫萝萍水相逢,历经几场冒险后相许终生。后来在温泉乡纽希拉经营温泉旅馆「狼与辛香料亭」,至今已有十年余。
    「真的,你的毛色和秋天的森林很搭。」
    赫萝最自豪的就是她的尾巴。夸她的狼毛,没有不开心的道理。
    「不过你喜欢秋天,主要是因为这时候东西好吃吧?」
    罗伦斯苦笑著这么说,是因为赫萝仔细理毛之余,也在嚼著满嘴的烤栗子。
    「没什么事情比享用美食更值得高兴吶。」
    赫萝不为揶揄所动,满面喜色地啃烤栗子,继续梳毛。
    罗伦斯无奈地闷哼一声,重握马车缰绳。
    「是啊,现在也不是需要缩衣节食的行商之旅,路上有什么好吃的就买来吃,开心最重要。」
    赫萝用小狼般的大眼睛注视罗伦斯,开心地笑了。
    除了下山办事外,罗伦斯和赫萝两个已经十年余没这样搭马车出远门了。
    在温泉乡纽希拉定居前,罗伦斯还不太能想像长期留在一个村子里过活是什么感觉。对旅行商人而言,在一个大范围内巡回奔波是理所当然,怕自己定不下来,动不动就想去旅行。
    然而经营旅馆十分忙碌,且十二分地有趣。或许说女儿出生,忙到对旅行的怀念连个苗头都钻不出来比较准确。一晃眼,十几年就过去了。
    因此这一次,并不是因为罗伦斯心血来潮。是赫萝表示想出纽希拉走走,旅行个一阵子。
    不过赫萝基本上是个家里蹲,只要能整天打滚,喝酒泡温泉就没什么怨言,提议旅行当然有她的理由。
    「那么,首先要往哪个城镇走呢,那两个人现在又在哪里呢……最后一封信是从温菲尔王国南边的城镇寄来的吧。」
    罗伦斯摊在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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