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的风有点冷。
离开温泉乡纽希拉已经约有两周时间。这趟睽违十年的长旅经过有些颠簸的开头后,前旅行商人罗伦斯终于找回旅行的感觉。
走完长长的山路,两人在一望无际的平原路上享受旅行中闲得发慌的时刻。
「呼啊~~~啊呼。」
这么大的呵欠不是罗伦斯打的,是来自一早就优雅地猛晒太阳,大剌剌趴在马车货台毛毯堆上的妻子赫萝。
「汝啊,城镇还有……呼啊……多远……?」
冷风提醒现在是秋天,但平原这一块的日照仍有夏季的余韵。
藉大片阳光晒出薄汗,再让凉风抚过脸颊的畅快,是无与伦比。
在纽希拉一有机会就晨睡午睡的赫萝,今天过得惬意极了。
可是她今天特别慵懒,像只被宠坏的狗,在毛毯上蠕动。
原因出在她手上的小酒桶。
赫萝从几天前碰巧在森林里摘到的蜂巢拿点蜜出来拌葡萄酒,封进酒桶在毛毯底下盖几天,就成了即席的蜂蜜酒。
今天赫萝起了个大早,便迫不及待地拔开桶栓品尝蜂蜜酒,喝到带著酒意昏昏欲睡,睡醒再喝,反覆至今。
还有什么比这更享受呢。
「就快了吧。进大路以后往来的人会变多,你小心一点喔。」
「大笨驴……咱哪会那……么……」
语尾就这么唏哩呼噜地没了。转头一看,赫萝半张著嘴,躺在货台上呼呼大睡。
虽然赫萝不说话就像个十四、五岁的少女,这种邋遢的样子也很适合她。亚麻色的头发在阳光下闪闪发光,轻柔浏海随风摇荡,如诗如画。
但若仅是如此,她就不必注意他人眼光了,大可尽情当一个享受旅程的淘气少女。
问题在于,赫萝不是个普通的少女。
在阳光下闪耀,轻飘飘随风摇荡的,不只是她漂亮的亚麻色头发。她头上有对三角形的大兽耳,腰际还生了条毛发丰沛的尾巴。
赫萝的真面目是寄宿于麦子中、巨大得要人抬头仰望、威严可畏气势逼人、高龄数百岁的狼之化身。
至少……她自己是这么说的。
「真是的……」
看著睡得毫无戒心的赫萝,罗伦斯叹口气,一边嘴角不自禁吊成笑的形状。
她自称贤狼,也的确拥有令人敬佩的智慧与见识,不过也会有这样傻呼呼的一面。对此,罗伦斯是一点抵抗力也没有。
「伤脑筋耶。」
没人知道这苦笑的呓语究竟是对谁所说。
罗伦斯耸耸肩,从一旁的麻袋拿一条肉乾衔著,并注意到压在底下的纸叠。纸上写满了字,都是睡死在货台上的赫萝每天努力累积起来的游记。
赫萝拥有无限的寿命,无论罗伦斯如何努力,迟早都会让心爱的妻子独留于世。为排解赫萝的寂寞,罗伦斯建议她多记录生活的点滴,最好多到看到最后都会忘了头。
从此以后,赫萝非常热衷于写日记。罗伦斯当然是为她高兴,但这也造成了一个问题。
看来赫萝是爱上了写文章这件事,偶尔会写些纯粹是幻想出来的生活情节,还沾沾自喜。这么一个贵族千金会在修道院培养出来的兴趣,一下就用光了旅馆里的库存纸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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