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阳谷县的,多半走这条路,一来路程近,二来沿途有歇脚梳洗的地方,不用搞得自己很是狼狈。
走这条路的行人多,他的客官也就多,每日络绎不绝的,他照应都照应不过来,哪里会记得寻常路过的行人?
之所以对潘金莲的印象深刻,因为这个时代的女子甚少有抛头露面的。
大家闺秀讲究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小家碧玉也极少出远门,纵然出门,多是跟随家人一起的,长长的帷幕从头遮到脚,莫说模样了,连身段都瞧不出来。
他在景阳冈开店这么久,还是第一次见独自行走的少女。
那少女一身红衣,娇娇俏俏,瞧上一眼,便叫人酥了身子。
客栈里的人都去瞧她,她也不恼,像是察觉不到旁人的目光一样,大大方方点酒点菜,一个人往桌上一坐,开始自顾自喝酒。
古往今来,哪有妙龄少女一人出来买醉的?
多半是生活中遇到了不顺心的事情,再要么是跟家人闹了别扭,这才迫不得已出来的。
店家瞧了瞧,那少女与他女儿的年龄差不多,他女儿是他的掌心宝,这个少女当也一样,是她父亲的珍宝,若是在外面出了意外,当爹的指不定该怎么伤心呢。
店家这般想着,有意上前招呼两句,刚刚迈开脚步,便看见周围大胆的登徒子已经围了上去。
登徒子摇着扇子端着酒,眼睛里淌出水来,道:“小娘子,一个人吃酒,哪有两个人一同吃酒来得快活?”
登徒子把酒坛放在桌上,身体便往少女身上蹭,还未挨到少女身体,少女手臂一挥,随手拎起登徒子的酒坛,砰地一下摔在登徒子身上。
少女喝了三杯酒,脸颊微红,眉梢轻挑,清越的声音略带着几分醉意,道:“你打错了主意。”
登徒子抱着头在地上滚来滚去,想要再凑过去一亲芳泽的人默默收回了自己已经迈出去的脚,不约而同想起近日里传得沸沸扬扬的一个人:
潘金莲。
年龄对得上,漂亮的脸蛋与妩媚的身段对得上,脾气对得上,身手更是对得上,不是她还有谁?
见此,店家没去多管闲事。
开玩笑,清河县所有的衙役都拿她没有办法,眼前的登徒子更不会对她造成任何伤害。
莫说伤害她了,以她的乖戾作风,不杀登徒子便是手下留情了。
只是登徒子若是死在他店里,只怕他也要去府衙走一趟,只盼着潘金莲生气归生气,莫动不动要人性命。
潘金莲在客栈住了几日,店家提心吊胆了几日――每日来店里的行人,看到一个貌美少女孤身喝酒,总有那么几个控制不住自己的人,想要凑上前的。
店家苦劝不住,不忍别过头。
骨头的断裂的声音,男人的哀嚎声不绝于耳,店家摇头轻叹。
这些行人呐,怎么就不听劝呢?
他不是怕潘金莲受伤害,而是怕他们上西天啊。
如此过了几日后,店家自以为摸清了潘金莲的性子。
这个时代,哪有那么多女子单身闯荡的事情?又有多少女使能拒绝一方大户的纳妾要求?
潘金莲拒绝张大善人,多是少女怀春,心里有了人,在清河县大闹一场后,她在清河县再难待得下去,便决定跟着心上人一起远走高飞,二人约定了时间地点,潘金莲先行,在约好的地方等着心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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