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出击?会不会太冒险了?”
杨笠虽然不懂军事,但总觉得这样做太冒险了。
“不冒险,从各地支援来的援兵离扬州城很近了。最近的只有几十里地,半个时辰后他们就会到达扬州城。”
“此时正是痛打落水狗的时候,我们挟必胜的气势出击,友军见状必然会同我们共同进攻。只要他们见到能打胜仗,必然会纷纷效仿。”
“此时鲜卑族的人已经群龙无首,正是混乱之时,他们组织不起有效的进攻。”
“我们兵力不足,此时要集中优势兵力,一击必胜。打出我们扬州城的气势,我们需要一场大胜,顾国也需要一场大胜!”
二师兄激情澎湃地说出这句话,其实他自己心里也没底。但他必须赌一次,赌鲜卑族人无心恋战,顾国现在硝烟四起,必须要有一场胜利振奋人心。
“好,我全力支持。”
杨笠在大皇子鼓励的目光下,站起来支持道。
“大皇子殿下点兵出城,我与杨刺史组织新来的援兵。第一场必须要胜利,让援兵看到有肉吃,他们自然就会跟上。”
“半个时辰后出城!”
“步虚子师兄,您也带着步天雷出战。此战必须打出我们的威风!”
众人点头领命,准备开始出征,大家似乎都忘记了苏婉清一样。二师兄本意也想让苏婉清隐藏起来,让众人把目光都集中在大皇子身上。
在二皇子的协调下,扬州城所有未受伤的士兵全部集合,随着大皇子共同出城。轻伤的士兵站在了城墙上,充作普通士兵进行防守。
很快大皇子带着士兵便出了城门,直奔鲜卑族的营地。
前方一直都有探马一直在观察鲜卑族的营地,此时的鲜卑族士气低落。他们各个部族之间相互提防,暗地中都在做着撤退的准备。
探马早已将这些消息带给二师兄,所以二师兄才有把握让大师兄出城一战。
趁你病,要你命。此时不追击,只怕对方都会跑掉。
大皇子带着五千骑兵,五千步兵出城。五千骑兵一出城,便开始提速。五千步兵紧跟其后,随时准备接应骑兵。
出城之时,二师兄便给大皇子画了一张图。这张图中详细的标明了鲜卑族的分布,二师兄还在上面画好了进攻路线,这个进攻路线是二师兄仔细研究过的。
根据每个部族的强弱,兵力分布做好了规划。先破掉最弱的那支部落,挟胜势再依次提高难度。大师兄在出城之时,二师兄仿佛叮嘱过。若是发现对方抵抗力过强,立刻撤回来。
这一战的目的是歼敌,只要能灭掉对方几个小部落,有了战果就可以。由于双方兵力悬殊,根本不可能一次就把对方吃掉。
此战,只需要胜利即可,要减少损伤。让那些增援过来的队伍,一直在观望的队伍,觉得有肉可吃,加入到追击的队伍中即可。
在谋略方面,大皇子非常信任二师弟。他毫不犹豫地带着骑兵,向着鲜卑族的秃发部冲了过去。
秃发部的人此时正在忙着收拾东西,几乎没做什么抵抗,就被骑兵踏了过去。紧接着便是小种鲜卑、吐谷浑部,被大皇子带着骑兵,直接穿行而过。
三个部落的人还没来及得抵抗,就被大皇子将部落首领的人头砍了下来。部落首领脑袋被砍下来以后,大皇子递给身后的黑虎。
黑虎将脑袋挂在长枪上,一边纵马狂奔,一边用鲜卑族的话大喊:
“首领已死,快逃跑吧!大单于已死,快逃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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