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凌野是有偏见的,归根结底有两个原因。
第一,初印象糟糕。我刚来时他那副要死不活的样子实在有些惹人烦。
第二,日常手欠嘴欠。我平时生活中虽然是个喜欢呼朋唤友出去玩乐的人,但在交朋友方面是很挑剔的,话要投机,也不能太有低级趣味。偏巧,凌野就是跟我话不投机还沉迷于低级趣味的人。
我所谓的低级趣味,包含很多层面。
凌野倒是不会对异性或者同性进行什么恶心人的骚扰,但那张嘴也是够欠够贱,我不爱听他说话。
因为对这人没什么好印象,也就不爱搭理他,大部分时间我就躲在房间里。
写稿这件事,讲究个缘分,偶尔我跟故事没缘分的时候,就开了窗,趴在窗边进行人类观察。
据我观察,住在“岛”里的人都爱自称岛民,而且这几个家伙在这里住的时间最短的是那个叫李崇的,来了一个多月,自称是个流浪诗人。
我对诗人没有偏见,但李崇的诗挺让人摸不着头脑的。
不过,我觉得他肯定是个天才。我之所以这么说,是有依据的,因为一般来说,我看不懂一本书,不是书不行,是它太牛逼,肤浅的我读不懂罢了。
李崇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站在青旅院子外面背对着门口抽烟,我保守估计,他一天得抽一盒。
有时候我会劝他:“兄弟,记得每年体检。”
至于来得时间最长的,除了程老板,就是凌野了。
当我得知凌野已经在“岛”住了三年的时候,我甚至怀疑他是不是想熬死整天酗酒的程老板,然后顺理成章地继承这间青旅。
我问给我透露八卦的周映:“他把这儿当自己家了吧?”
“是呗。”周映坐在楼梯上扒拉她的吉他,她曾经是一个挺火的摇滚乐队的吉他手,跟主唱谈恋爱,结果主唱劈腿了,姑娘直接揍了那主唱一顿,然后从此封心锁爱,来当起了岛民。
挺潇洒的一姑娘,这些人里我最喜欢她。
不是那种喜欢,是那种喜欢。
周映说:“你对野哥挺感兴趣啊?”
“……姐姐,我一直当你是个耳聪目明的修仙人,没想到,修仙修得脑子不清醒了啊!”
周映就笑:“我修个屁的仙!”
我跟周映说:“你教我弹吉他呗。”
说真的,不是故意没事找事,不是故意跟漂亮姑娘套近乎,我是真想学一门手艺,等回去之后,炫个技。
而且,周映教我弹吉他,肯定不能收费,我出了这个岛,上哪儿能找到这么牛逼的老师去!
看吧,我这人就是这么肤浅,就是这么虚荣,就是这么诡计多端。
“找凌野教你去,他也会。”周映说,“我弹吉他的技巧,只传女,不传男。”
正说着,凌野手里拿着他那破风筝又从我面前晃悠了过去。
“他?”我说,“他弹棉花吧!”
“你还真别小瞧他。”周映说,“那家伙有点东西的。”
我看过去,凌野在院子里傻子似的扯他那风筝呢。
蝴蝶样式的风筝,才刚飞起来,就挂在了歪脖子树上。
“他是不是对风筝有执念啊?”我问周映,“怎么见天儿在那儿放那个破风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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