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岛”度过的第一个夜晚,也挺不平静的。
那天从海滩回去,大白天睡了一觉。
这一觉睡得舒服,睡到了傍晚。
傍晚醒过来的时候打开窗户看天,粉紫色的夕阳,美得我觉得这都不是人间了。
正享受美景呢,结果又看见了那个飞不高的破风筝。
我关了窗,眼不见心不烦。
在光线逐渐暗下去的房间里发了会儿呆,然后开灯,打开背包找出了笔记本和钢笔。
我平时写稿都是电脑打字,噼里啪啦,手速和脑速同时在线的时候效率非常高,但也有两者都不在线的时候,而且这种情况居多。
这次出来,我打算返璞归真,用纸笔写最后一章,总觉得这样效果可能更好。
最后一个章节,预计一万字,给主角一个圆满的交待――他的圆满就是死。
在这个故事里,主角的死才是最完美的谢幕,是给肮脏生活的一记重拳,所以他的死法必须深刻富有力量。
我坐在桌前,眼前很快就浮现出了主角的形象。
他的长相对我来说具体又模糊,我在创造这个角色的时候,知道他眉眼应该什么样,知道他身高多少体重多少,也知道他背上有几道伤疤,但绝对不会代入生活中任何一个真实存在的人,那样会让我写不下去。
我的主角,就是最牛逼的,是现实生活里根本不会存在的英雄。
写了一段,二百来字,手酸了。
人真的是会退化的,以前上学那会儿,考试作文八百字,手写完也就甩甩就好了,现在矫情得要死,二百字就累死累活不干了。
我反复重读那二百字,觉得还算满意,今天的工作到此结束。
如果我的编辑知道我一天就写了二百字,可能会打算拉着我同归于尽。
差不多六点半,房间电话响了,我一接起来,是周映打来的。
她说:“下楼吃饭啊!”
这会儿我才想起来,今天我“值日”。
中午那一顿饭估计大家吃得都不开心,而我恰恰擅长自动过滤不开心的事,所以就过滤掉了今天晚上我还要继续给他们做饭的这件事――说起来,我长这么大真的很少被什么事困扰,也真的很少记仇,唯一牢牢记得的就是网上那些说我写的是厕所读物的家伙,我记恨他们。
“唉,不好意思,我刚刚一直在工作,忘了下去做饭。”虽然并不是这么回事,但借口还是要找的,而且还得冠冕堂皇一点。
周映笑了:“都做好了!你下楼就行了。”
我是有点意外的,心说这是有人擅自跟我调班?还是说那可笑的“值日”根本就是他们耍我的?
挂了电话之后,我满腹狐疑,想着如果被我发现他们耍我,我肯定是要理论一下的。
我揣着心思下了楼,一眼就看见了院子里的桌上摆着的饭菜。
正经八百的饭菜,不是我中午那种糊弄的方便面。
这时候,菜已经都端上来了,电饭煲就在旁边放着。
一个男人在门外背对着我们抽烟,周映蹲在门口逗猫,程老板回头看了我一眼问:“不好意思,你哪位?”
好家伙,真是喝断片了。
周映跟他说我就是陈醒,今天新来的住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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